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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建书记发话:全面清退购房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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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0:23 |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野蛮施工导致最大主供水管断裂,造成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
南充市佳鑫房产公司董事长何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victory:
  本报讯  记者陆待君  置广大市民的利益不顾,与相关监管部门公开作对,违规且野蛮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断裂,造成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2009年12月30日下午2时许,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明因涉嫌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违规且野蛮施工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
  据公安机关调查,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购得顺庆区镇江东路南侧一块土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何明找来了无施工资质的赖某进行挖土方施工。在发现可能出现塌方导致供水管道断裂的情况下,何明仍要求赖某违反相关作业要求,继续施工。 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对其提出整改意见,佳鑫房产拒不签收整改通知书,也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仍然违规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护坡土方垮塌,主供水管断裂,致使水厂无法向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供水长达60多小时的重大事故。
  据初步估计,此次事故,造成27万吨自来水白白流失,供水抢修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多万元,而给沿线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无法估算。
  面对拘留决定  何明沉默以对
  爆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安监、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查处。经过公安民警夜以继日的调查取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昨(30)日,涉案人员何明因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日下午1时许,当办案民警依法向何明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何明表情木然,一直沉默不语。办案民警要求他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何明也一直沉默,拒绝签字。当日下午2时许,何明被送到南充市拘留所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   
  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规划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已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扣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0万元,扣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香逸湾”项目总监工程师张宏、专监工程师杨森各处罚1万元;对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扣2分,记入不良记录。同时,对项目经理任刚文、项目总监张宏、监理杨森各扣8分,记入不良记录。
  沙袋护坡修好  安全不容乐观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了解护坡抢修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塌方路段东侧的混凝土剪力墙已修好,正在回填泥土。而塌方路段的西侧,用沙袋堆砌的护坡已经修好,但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
  正在现场察看的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沙袋护坡对防止泥土流失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如果遇到连续雨天,还会有危险。目前,他们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短 评
以身试法 必将付出代价
  发生在镇江东路佳鑫房产施工工地的这起爆管事故,到昨天终于进展到了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地步。佳鑫公司被罚款5万、记入“黑名单”,公司董事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其余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应有处理。回忆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我们为佳鑫公司野蛮施工、有禁不止、心存侥幸终致事故发生,感到义愤填膺、强烈谴责。在法制日益健全,依法行政深入人心的今天,法律和制度不相信肇事者酿成事端之后的后悔眼泪,触犯了哪条哪款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惟其如此,才不会发生人为原因的又一次爆管,才不会看到数十万人在寒冷冬天四处找水、接水的场面,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也才会更加和谐有序。基于此,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依法处置,不但于法有据、很有必要,而且也是对那些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者的庄严正告:引为鉴戒、莫步后尘;以身试法、付出代价!
  岁末隆冬,一月之内南充城区频发几起爆管,居民焦急寻水,工厂商家望水兴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细究原因,看似偶然的现象蕴含着诸多必然因素:发生爆管大多与施工企业只顾自身利益,漠视社会公众利益和法制意识淡漠等有关。一次次爆管,由于事涉群众切身利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抢险补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倒触动不深、震动不大。有鉴于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更加严格、环环相扣的问责机制,不但有对责任人的处理,也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不但有对具体施工负责人的处理、也有对监理单位负责人的处理;不但有行业制度的约束,还应有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09-12-31 10:29 |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野蛮施工导致最大主供水管断裂,造成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
南充市佳鑫房产公司董事长何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记者陆待君  置广大市民的利益不顾,与相关监管部门公开作对,违规且野蛮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断裂,造成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昨(30)日下午2时许,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明因涉嫌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违规且野蛮施工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
  据公安机关调查,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购得顺庆区镇江东路南侧一块土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何明找来了无施工资质的赖某进行挖土方施工。在发现可能出现塌方导致供水管道断裂的情况下,何明仍要求赖某违反相关作业要求,继续施工。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对其提出整改意见,佳鑫房产拒不签收整改通知书,也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仍然违规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护坡土方垮塌,主供水管断裂,致使水厂无法向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供水长达60多小时的重大事故。
  据初步估计,此次事故,造成27万吨自来水白白流失,供水抢修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多万元,而给沿线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无法估算。
  面对拘留决定  何明沉默以对
  爆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安监、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查处。经过公安民警夜以继日的调查取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昨(30)日,涉案人员何明因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日下午1时许,当办案民警依法向何明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何明表情木然,一直沉默不语。办案民警要求他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何明也一直沉默,拒绝签字。当日下午2时许,何明被送到南充市拘留所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  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规划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已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扣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0万元,扣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香逸湾”项目总监工程师张宏、专监工程师杨森各处罚1万元;对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扣2分,记入不良记录。同时,对项目经理任刚文、项目总监张宏、监理杨森各扣8分,记入不良记录。
  沙袋护坡修好  安全不容乐观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了解护坡抢修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塌方路段东侧的混凝土剪力墙已修好,正在回填泥土。而塌方路段的西侧,用沙袋堆砌的护坡已经修好,但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
  正在现场察看的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沙袋护坡对防止泥土流失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如果遇到连续雨天,还会有危险。目前,他们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短评 以身试法 必将付出代价
  发生在镇江东路佳鑫房产施工工地的这起爆管事故,到昨天终于进展到了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地步。佳鑫公司被罚款5万、记入“黑名单”,公司董事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其余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应有处理。回忆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我们为佳鑫公司野蛮施工、有禁不止、心存侥幸终致事故发生,感到义愤填膺、强烈谴责。在法制日益健全,依法行政深入人心的今天,法律和制度不相信肇事者酿成事端之后的后悔眼泪,触犯了哪条哪款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惟其如此,才不会发生人为原因的又一次爆管,才不会看到数十万人在寒冷冬天四处找水、接水的场面,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也才会更加和谐有序。基于此,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依法处置,不但于法有据、很有必要,而且也是对那些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者的庄严正告:引为鉴戒、莫步后尘;以身试法、付出代价!
  岁末隆冬,一月之内南充城区频发几起爆管,居民焦急寻水,工厂商家望水兴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细究原因,看似偶然的现象蕴含着诸多必然因素:发生爆管大多与施工企业只顾自身利益,漠视社会公众利益和法制意识淡漠等有关。一次次爆管,由于事涉群众切身利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抢险补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倒触动不深、震动不大。有鉴于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更加严格、环环相扣的问责机制,不但有对责任人的处理,也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不但有对具体施工负责人的处理、也有对监理单位负责人的处理;不但有行业制度的约束,还应有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09-12-31 10:32 |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野蛮施工导致最大主供水管断裂,造成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
南充市佳鑫房产公司董事长何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南充日报记者 陆待君  置广大市民的利益不顾,与相关监管部门公开作对,违规且野蛮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断裂,造成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用水受影响长达60余小时。2009年12月30日下午2时许,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明因涉嫌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违规且野蛮施工 与监管部门公开作对
  据公安机关调查,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购得顺庆区镇江东路南侧一块土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何明找来了无施工资质的赖某进行挖土方施工。在发现可能出现塌方导致供水管道断裂的情况下,何明仍要求赖某违反相关作业要求,继续施工。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对其提出整改意见,佳鑫房产拒不签收整改通知书,也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仍然违规施工,导致南西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护坡土方垮塌,主供水管断裂,致使水厂无法向西充县城、潆溪、共兴等沿线企事业单位和20多万居民供水长达60多小时的重大事故。
  据初步估计,此次事故,造成27万吨自来水白白流失,供水抢修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多万元,而给沿线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无法估算。
  面对拘留决定  何明沉默以对
  爆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安监、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查处。经过公安民警夜以继日的调查取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昨(30)日,涉案人员何明因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是否构成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当日下午1时许,当办案民警依法向何明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何明表情木然,一直沉默不语。办案民警要求他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何明也一直沉默,拒绝签字。当日下午2时许,何明被送到南充市拘留所拘留。
  佳鑫房产被罚5万元  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规划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已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扣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0万元,扣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香逸湾”项目总监工程师张宏、专监工程师杨森各处罚1万元;对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扣2分,记入不良记录。同时,对项目经理任刚文、项目总监张宏、监理杨森各扣8分,记入不良记录。
  沙袋护坡修好  安全不容乐观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了解护坡抢修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塌方路段东侧的混凝土剪力墙已修好,正在回填泥土。而塌方路段的西侧,用沙袋堆砌的护坡已经修好,但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
  正在现场察看的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供水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沙袋护坡对防止泥土流失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如果遇到连续雨天,还会有危险。目前,他们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发表于 2009-12-31 10:32 |
短评 以身试法 必将付出代价
  发生在镇江东路佳鑫房产施工工地的这起爆管事故,到昨天终于进展到了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地步。佳鑫公司被罚款5万、记入“黑名单”,公司董事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其余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应有处理。回忆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我们为佳鑫公司野蛮施工、有禁不止、心存侥幸终致事故发生,感到义愤填膺、强烈谴责。在法制日益健全,依法行政深入人心的今天,法律和制度不相信肇事者酿成事端之后的后悔眼泪,触犯了哪条哪款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惟其如此,才不会发生人为原因的又一次爆管,才不会看到数十万人在寒冷冬天四处找水、接水的场面,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也才会更加和谐有序。基于此,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依法处置,不但于法有据、很有必要,而且也是对那些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者的庄严正告:引为鉴戒、莫步后尘;以身试法、付出代价!
  岁末隆冬,一月之内南充城区频发几起爆管,居民焦急寻水,工厂商家望水兴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细究原因,看似偶然的现象蕴含着诸多必然因素:发生爆管大多与施工企业只顾自身利益,漠视社会公众利益和法制意识淡漠等有关。一次次爆管,由于事涉群众切身利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抢险补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倒触动不深、震动不大。有鉴于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更加严格、环环相扣的问责机制,不但有对责任人的处理,也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不但有对具体施工负责人的处理、也有对监理单位负责人的处理;不但有行业制度的约束,还应有法律的制裁!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9-12-31 11:03 |
罚5W是不是少了点?
发表于 2009-12-31 11:54 |
刘书记说得好,希望那些部门不要走过场。
据我所知,在南充,开发商人收配套费多少不统一,有的收7000多,有的收8000多,有的甚至收了上万元,像我所在的嘉陵区锦尚阳光小区,这个小区在嘉陵区是最差最没有档次也最违规的小区,开发商余某竟然还不顾有关部门规定,收取配套费每户高达1万多元。当然,现在有的小区开发商人已经开始清退配套费,但也是多少不一,有的退3000,有的退4000,最多的也才退5000元,美其名曰与业主达成了协议。其实,这是在搞应付,应付物价、房管等部门的领导,也是在应付我们的刘书记、高市长,这能行吗???
:'(

6楼的说得好,我也是这个小区的,开发商迟迟不退,一直拖,原本这个钱就该退。顶!!!!

发表于 2009-12-31 11:57 |
我回去看看我发票上是咋个写的。

发表于 2009-12-31 13:32 |
一友人告诉我,说城市印象(泰和房产公司)还收别人改名字的费用。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一女子订房后需要外出 ...
果城丫头 发表于 2009-12-30 14:5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公司太坏了哦!

发表于 2009-12-31 15:03 |
刘书记应该管下这个事情,别人证据都有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1 18:04 |
人人都有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1 18:05 |
欢迎继续顶起,让这一系列问题圆满解决。房产老板都心黑!!!

发表于 2010-1-1 21:51 |
这个值得关注,且希望政府妥善处理解决这些事情。

发表于 2010-1-2 13:46 |
我那房子今年5月份才签正式合同和发票,我那配套,好像也应该退哈!由于房产商还未作初始登记,我一直都没能 ...
微笑小绵羊 发表于 2009-12-30 15:4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09年5月的还会收配套费!狂晕!我3月买的都没收过!

发表于 2010-1-2 14:55 |
回复 33# 1234KKK


    唉,我这房子算是转卖的。稍有点复杂。算了,那钱我也不想了。

发表于 2010-1-2 17:13 |
我的錢錢已經退到我包包里頭了
8110塊大洋

发表于 2010-1-2 17:13 |
那些鬼兒子還不是把配套費加到房價里算的

发表于 2010-1-2 23:21 |
请版主置顶吧。

发表于 2010-1-2 23:25 |
继续顶起。没得证据咋办哦  开的条条已经收了

发表于 2010-1-3 10:31 |
真顶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4:59 |
南充的房产老板都心黑,卖房子一分钱不少,连尾数的点点余款都要收。真的要政府喊他们退不该收的配套费时,他们往往以:“我最近在外面很忙,回来我与你联系”、“我最近炒股票亏了,等一下再说”、“我目前资金被占用,等有钱了给你”、“哦,你交了8000元,我记到的,你过两天给我打电话,把收据带上,我给你4000元”、“我给他们都退的7000元,你也一样,多了我没有”……房产老板的嘴脸最不是东西。现在,刘书记让他们退,就真的能退吗?很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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