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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建书记发话:全面清退购房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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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喜欢搞应付,他们与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同流合污,共同应付忽悠买房人、市领导,有的搞蜻蜓点水!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物价局、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2007>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公示制度的通知>中指出:“水、电、气、有线电视、对讲系统、安防系统、防盗门等各种配套设施价格和各种费用按规定一并计入房价,价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商品房合同中也不能签定价外费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保证金、税金等按有关单位规定执行。”从2007年5月15日起,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还未销售的,新销售的商品房,均按本规定执行。这个文件是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颁发的。可是,众多房产公司却没有按照这个文件执行,这个文件也就成了橡皮图章和画饼。

发表于 2010-1-4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07年5月15日后买房交了配套费的,少则7000多元,多则1万多元,这些买房人在南充市辖3区至少也有3万户左右,市委、市政府领导应该切实关心他们的疾苦,维护他们的利益,保持社会的稳定。大家都知道,买房人是受了房产老板的欺骗!!!

发表于 2010-1-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刘书记给我们这些从农村来的傻瓜扎起。:o

发表于 2010-1-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套费一分钱不能少,必须按照文件和刘书记要求全面清退。想当初,房老板卖房少收了我们的钱了吗?他们一分钱,几十元钱都看得起,有的公摊面积还把楼顶挡雨的部分都算进去了。

发表于 2010-1-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主管部门是否纵容房老板,由于我不知道政策,我的配套费10310元是房老板于2008年6月收的至今没退,可实际上2007年4月20日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文件,规定不得单独收配套费!房老板收你的配套费退了吗???

发表于 2010-1-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该顶起,
我没有看见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父母买房子好像也交了8000多,嘉陵区嘉州阳光小区

发表于 2010-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開發商沒有出收據給我們
沒有証據,咋個能退呀

发表于 2010-1-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骗局,我刚和一开发商联系过,07年后没有购房配套费,所有费用全部算到单价里的,认命吧!!!
发表于 2010-1-5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0-1-5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书记呀:该拿出点办法,好好治理那些房老板吧,配套费关系千家万户,没良心的房老板在政府部门于2007年4月发文后,即便是2008年、2009年都还在收配套费哦,他们居然敢违背良心接钱,胆子太大了,他们心不跳,脸不红?!刘书记,你有办法让他们把不该收的配套费吐出来吗?大家还可以在网上曝晒房老板修房的黑幕、丑闻及偷税等情况。

发表于 2010-1-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全民关注,才能出果果!

发表于 2010-1-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围好多人根本都不知道有这一条款,大多数都是交了配套费的,对于清退一事更是盲然不知.

发表于 2010-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05年交的退不退?

发表于 2010-1-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新政镇的南充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是一样要违规在价外收取水、电、气上户费九千元才签订合同,欺骗了很多购房者,请还是购了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子并缴纳了上户费的业主,前来报名,与富康12366联系,(电子邮箱nc_cq12366@163.com或QQ361778208)共同向开发商索赔,有市委刘书记发话,大家不要怕与开发商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10-1-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全面曝光!!!

发表于 2010-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利益大于天!

发表于 2010-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利益大于天!

发表于 2010-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利益大于天!

发表于 2010-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利益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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