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花季少女(且还是独生女)在车祸中没了,大家都会感到痛心,为死者感到惋惜!人到老年失去唯一的女儿,是难以接受这个事实的。但是事情已经出了,希望死者家属应当接受这个事实。本人也同其他网友一样,非常同情楼主的家庭悲哀。但从楼主自述和从营山交警大队的回复来看,死者确实是横穿公路,是违规行驶。作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应当懂得法律,不该在禁止所有车辆横过的城市快速车道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连续横穿。如果不横穿公路,自己不会死,也不会给家庭父母造成如此的悲伤,更不会造成此事故的发生,那该多好呀!然而历史不会重来。所以从此事故来看,交警处理还是比较客观的,也希望交警部门会同保险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按照最高赔偿标准给予赔偿,给死者家庭多一些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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