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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营山女职工开车撞死花季女孩 交警调查不彻底各打五十大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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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同志们,确实应该平时在路上去对骑电动车的人进行教育。很宽的道路,旁边还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但是
这些骑电动车的不走,非要走机动车道,走机动车道也就罢了,3条机动车道,好歹也靠边一边吧。
结果他们骑电动车,经常骑到直行道上来了。还有骑到超车道(转弯道)上的。
这些行为很危险,出了事,小车的车主又要受罪了,本来都不是他的责任,完全是出于保护弱小群体。

发表于 2022-1-4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酒哥哥 发表于 2022-1-4 16:29
我也是开车的,我认为死者为大!有车子有保险,为什么要对半责?交警判定明显有问题。应该主次责任才对!如 ...

死者家里的人吧,最基本的原则也不要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4 18:34
企鹅发给你 发表于 2022-1-4 18:07
死者家里的人吧,最基本的原则也不要了。

我跟死者家人没有任何交集的,不认识!!如果你家里人被撞了,或者你跟发帖人遇到同样的遭遇,你还是这样坚持这样的观点?可能你会坚持,但是这也是你自己的是了。。。。。

发表于 2022-1-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们营山论坛冷血的太多。我开了10多年的车,也见过太多悲惨的血腥的车祸场面,轻微事故也发生还几次,一般我都不会太多去坚持对错。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要看什么情况了。我有几个交警的朋友,大家平时聊天的时候,特别是这种车祸事故,都还是偏向于弱者。

发表于 2022-1-4 1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酒哥哥 发表于 2022-1-4 18:34
看来我们营山论坛冷血的太多。我开了10多年的车,也见过太多悲惨的血腥的车祸场面,轻微事故也发生还几次, ...

你还说不是死者家属的人,你的交警朋友没告诉你这已经偏向死者方了吗?这事要是驾驶员主要责任,驾驶员就构成刑事犯罪,那以后大家都不要开车了,谁开谁倒霉,。还有不要动不动道德绑架恶心人啊

发表于 2022-1-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鹅发给你 发表于 2022-1-4 18:43
你还说不是死者家属的人,你的交警朋友没告诉你这已经偏向死者方了吗?这事要是驾驶员主要责任,驾驶员就 ...

不想跟你争论这个问题了,你赢了,记住我说过的话:


如果你家里人被撞了,或者你跟发帖人遇到同样的遭遇,你还是这样坚持这个观点,给你一百个暂。
|og

发表于 2022-1-4 1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季少女,很可惜的!也只能是同情。具体的还是要以法规来定!

发表于 2022-1-4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电动车横穿公路,机动车在快速路行驶,没有闯红灯,是应该负同等责任,我在沿海一带也遇到这样的事情,电动车在红灯路口闯红灯,最后发生碰撞,也是同等责任,这是我经过的事情

发表于 2022-1-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摩托车,或者电动车超过30码以上,闯了红灯或者横穿公路,就是全责;

发表于 2022-1-4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酒哥哥 发表于 2022-1-4 18:47
不想跟你争论这个问题了,你赢了,记住我说过的话:

不知道怎回答就诅咒人了,啥素质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2-1-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22-1-4 15:2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反映:“营山女职工开车撞死花季女孩,交警调查不彻底各打五 ...

及时回复网友疑问,做得好。安全第一,死者一路走好,家属节哀。
发表于 2022-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鹅发给你 发表于 2022-1-4 21:37
不知道怎回答就诅咒人了,啥素质

你给他讲道理,他给你讲人情,说不通的。本次事故主因是电动车横穿公路。交管部门作出55分已经是偏向死者方。电动车车重超过40KG交管部门是可以认定为机动车的。又无牌无证,真逗硬搞不好定个全责。还啥子机动车有保险,要自认全责。你让他认个试试。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全责是可能判型的。感觉我们不同情弱者方就是冷血。这就是道德绑架啊。主要是我们说的是本案案情啊。一边喊着要公平公正。一边又拿人情大于法律来说事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5 06:49
车祸这种事,双方都不愿意

发表于 2022-1-5 0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度保护就是捧杀!
俗话说
惯子如杀子!
从营山交警的回复来看
没毛病!

发表于 2022-1-5 07: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是卧底 发表于 2022-1-4 23:20
你给他讲道理,他给你讲人情,说不通的。本次事故主因是电动车横穿公路。交管部门作出55分已经是偏向死者 ...

车方没有异议哇?!!!

发表于 2022-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公安交警的裁决不服,还可以走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相信法律,不能道德绑架网友和舆论,过激行为会违法违规。

发表于 2022-1-5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无小事   现在个别骑电瓶的人,好像路是给他修的,在西干道(兴隆路加油站对面)摩托车、电瓶车逆行普遍的很

发表于 2022-1-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酒哥哥 发表于 2022-1-4 18:34
看来我们营山论坛冷血的太多。我开了10多年的车,也见过太多悲惨的血腥的车祸场面,轻微事故也发生还几次, ...

根据法律法规来说,撞死人主责和同责都是是需要按责赔偿,赔偿的比例方面不一样;同等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要主责任以上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个责任莫乱认哦,玩笑开大了。

发表于 2022-1-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律法规来说,撞死人主责和同责都是是需要按责赔偿,赔偿的比例方面不一样;同等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要主责任以上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个责任莫乱认哦,玩笑开大了。

发表于 2022-1-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县城都是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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