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谢哥说事V”于2022年4月20日11点
44分在论坛所发贴文内容的回应 1. 针对“硬核证据”的回应 根据“谢哥说事V”提到的“漏电保护器安装表”图片,一问安装时间在02年10月18日,为何签字时间在05年9月11日,一个漏电保护器需要安装近3年?这三年的时间才找人来签字,这就是爱众的工作方式?补档案,应付检查??这其中的问题请解释回应!
二问漏电保护器从02年10月安装至现在,爱众作为一个电力企业,依据贴文中提到的《农村用电安全规程》第4.2条“电力企业的职责”第4.2.5款“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是否进行了安全用电检查?依照《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15)中4.1.2规定“农村用户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未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的,供电企业有权依法中止供电。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符合GB/Z 6829的规定”(贴文提到的《供电营业规则》也有相关规定),如果爱众发现了用户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爱众是否进行了中止供电?如果爱众没有发现,那请爱众明天上午(2022年4月21日9点)来浓溪镇浓溪村先进行检查,一起看看到底有多少用户没有安装这个保护器!
三问依据《农村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DL/T 736-2010)第6.1条“农村低压电网的漏电保护系统应实行分级保护,分级保护系统中保护器的安装位置示意见图1” 试问贴文图片中提到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就是通常所说的“户保”?如果是,又问作为供电企业应当负责的“中保”和“总保”是否进行了安装?如果安装了,请爱众于明天上午(2022年4月21日9点)来浓溪镇浓溪村进行核实?如果没有安装请正面回应!
2. 针对“100万”的回应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电〔2021〕20号),即日起,四川地区人格权纠纷及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1444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6971元/年进行计算。即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为41444元每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五条规定,我父亲(出生日期1961 年5月20日)应按20年进行赔偿金计算,即20*41444=828880,加之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具体实际按责任划分。
3. 针对“披麻戴孝堵大门”的回应 4月14日下午,我与家属来到爱众总部门前,寻求问题解决,结果被拒之门外,从下午15点左右开始到16点一直无人回应,迫于无奈才选择戴孝继续等待,戴孝后半小时左右才有爱众工作人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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