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一名老百姓就是刁民,何况还是一所民营企业的董事,不是因为某些因素的逼破,谁会成为刁民。谁会去浪费时间、精力去想办法为自己伸张正义,并且百折不挠、意志坚定的走在民告官的道路上。俗话说的好:“贫不与富争,富不与官斗。”能一直走在上访的道路上的人,哪一个不是心中有怨,哪一个又不是相信这个法制的社会,只想为自己讨要一个正义的说法。
青白江人民政府,你们说的话有问题,就法官的名誉权、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吗?老百姓就不受法律保护吗?法律保护的是人民的,不是专门保护某个职务的。
你们也说了,举报人扬言如何,扬言就是没有实施,只是口头表明当时自己的一个心情或心态,也许过激,但也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为什么要抓着举报人恐吓法官不放呢?要是给谁吓死了,吓伤了或者吓出后果了,可以抓,可以判。政府为什么就不能把精力放在他举报的问题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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