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辛酸讨债路皆因前锋法院不作为致有能力偿还欠款的牟云明至今逍遥法外
一起判决后的强制执行案,皆因前锋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推诿拖拉至今6年,在这长达6年的讨债路上我一家饱尝艰辛,让我对前锋区人民法院充满失望,对广安前锋区的法治环境充满无奈。迫不得已上网发出吼声。让我们一起呼唤公平正义,一起谴责前锋区法院有关人员的不作为而导致了有能力偿还欠款的老赖牟云明至今逍遥法外。
事实及理由:
我叫周永华,男,现年54岁,身份证号512925196802116714。因经济纠纷于2016年6月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起诉牟云明(男),王一梅(女)2人(2人系夫妻关系)。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下达了要求2人还款及还款方式的判决书[(2016)川1603民初634号],但2人一直拖欠不还。2017年春节冻结牟云明4万多,冻结王一梅1万多,要求划走这笔钱的时候银行告知这笔钱在广安银行转不了,必须去米易才转的过来。到了米易,前锋区法院杨法官通知牟运明出来,把这冻结的4万多和1万多转给我了。杨法官了解到牟云明承包的光户发电站承包款三十几万,算下来有十几万利润,杨法官给我说年底牟云明年底把这十几万利润给我,到年底我问杨法官,他只说亏了,我没收到钱。2017年4月我找到审判法官杨鞭及当事人,经过杨法官及工作人员再次调解,我们双方约定按每季度还款5万元(伍万圆),以2017年6月30日为第1季度最后还款日,但当事人拖至2017年8月2日才还了第1季度应还款5万元(伍万圆)。按照约定2017年9月30日为第2季度最后还款日,但当事人一直拖拉,拒不还款,并且经常处于失联状态。我们去苏溪镇找到牟运明协商还钱的事,结果对方就是一副有钱不还,你能把我们咋办的态度,没法就联系了法院,前锋区法院第一次执行拘留。捉牟运明老婆去前锋法院拘留,结果到法院杨法官接了一个神秘电话就私自把王一梅放掉了,原因是说对方有病,不能拘留,关键是也没体检,也没病历,都直接放人。后又通过多方打听到当事人在攀枝花市米易县,我只能于2017年12月到米易县找到当事人后,立即打电话给杨法官,请求他们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杨法官回答我说:“他们忙,来不了”。我希望杨法官跟当事人沟通,杨法官当即挂断手机。随后,我只能到米易县公安局报警,民警告诉我,此事已经法院判决,应由该判决法院出警解决,并提醒我不能私自押人回广安。我再次给杨法官打电话,杨法官还是回答我说:“他们忙,来不了”,我只能又到米易县公安局报警,民警让我自己回去,他们无权处理此事。此行我一无所获,第二天只能独自回到广安。2018年1月某日早上约9:00,我在广安环宇世纪城后门找到当事人王一梅后,一家人态度又是老样,关键是牟云明的亲大姐还来现场,不仅不劝到还钱,而是威胁说你还敢惹我牟家,也不打听打听牟家的社会地位,牟家有后台,你得罪不起。我给杨法官打电话,请求他们帮助解决,杨法官还是回答我说:“他忙,来不了”。拖到下午约15:00左右,我无可奈何,只能开车将王一梅带到前锋区人民法院,快到该法院时,我再次打电话给杨法官,他回复我说他有事,人在广安了。约16:00,我们刚走到法院大厅,正好碰到杨法官从办公室出来,我立即找到杨法官,说王一梅现在人在法院,请求你们出面解决。杨法官当即回答我说:“王一梅有病,不能拘留,你们只能找到牟云明”。我要求他们出示王一梅的病历单,杨法官回答说:“她就是有病,不能拘留”,并说他还有事,立马就走人了。此次,我只能带着王一梅回了广安。2018年1月某日约17:00,我和杨法官一行共4人到达米易县,等到晚上20:00终于见到当事人牟云明,对方说没有钱还给我,杨法官要求对方在春节前还清前面2季度未还款项,即10万元(壹拾万圆),对方答应2月6日前还给我。2月6日,牟云明在前锋区人民法院给我打电话,杨法官叫我到法院去,那天我有事,去不了。我跟他们说,把10万元(壹拾万圆)打至我账户上就行了。当天,我未收到牟云明的还款。2月7日约9:00,我与我父亲一起到法院去找杨法官,想知道他们昨天怎么处理此事的。我问门卫,门卫告诉我杨法官到广安区法院办事去了,想打听他们的处理结果,却没人能告诉我,我只能在大厅吼到,法官为什么不执法?门卫叫我不能在大厅闹,后出来一名警务工作人员,他叫我到广安区法院找杨法官,我多次打了杨法官电话,他始终不接,我又只能放弃。后我打听到牟云明的儿子2月7日在三园大酒店办婚宴,于是我于12:00左右赶往三园大酒店,在酒店大厅门口找到2名当事人,他们见到我就准备跑,我只能把他们抓住后,立即给杨法官打电话,杨法官接了电话还是说他忙,来不了。随即,牟云明2人跑到酒店电梯口,我们追上去抓住他们,然后发生了抓扯,牟云明的三个妹妹把我女儿头部抓伤并打晕了,我只能报警。没等多久万盛派出所来了2名警察,他们告诉我说经济纠纷由法院解决,对于抓扯事宜,叫我们双方于当天下午15:00到派出所处理。在这期间,我给杨法官多次打电话请求帮助,杨法官都只回答说他忙,并且有好几个电话未接,最后发短信叫我2月8日早上9:00到前锋区法院协调。下午15:00,我们准时到达万盛派出所,派出所说我们双方都有责任,未作任何处理就让我们回家了。2月8日早上约9:10我到达法院,等至10:00左右进到杨法官办公室,他说得含糊其辞,不三不四,并有意推拖他的责任。等到11:40左右,我才在调解室见到当事人牟云明。杨法官说牟云明的钱还得差不多了,我立即反驳到:时至今日,我只收到一笔5万元(伍万圆)还款,并且任何一笔还款都有还款依据,他赖不掉。经过以前的无限期拖延,我只能说我要钱,没钱就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随后杨法官就把牟云明叫去了办公室,并告诉我说是办理拘留手续,我在大厅门口等了约20分钟,杨法官把牟云明带了出来,他告诉我说牟云明暂不拘留,前2笔10万元(壹拾万圆)款项于2018年2月15日前一定转至我账户。鉴于当事人一直耍无赖,法院方面也不采取相应措施,我当时没答应这个条件,并且离开了法院。离开法院后不到半小时,杨法官打电话叫我去法院,我问他什么事,他也什么都不说,只是叫我去法院。之后不到一小时时间,又有个姓黄的办案法官用座机给我打电话也叫我到法院去,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还是不说,只叫我到法院去一趟。我当时给杨法官打电话,说我有事去不了,杨法官还是叫我一定去一趟法院。随后法院人员再次给我打电话,问我到法院没,被迫无奈,我只能于下午16:00左右到达法院。到法院就有3个警务人员(我并不认识这3名人员,至今已不记得其面貌)问我:“是不是在公共场所说杨法官收了牟云明好处?”,我回答说:“我没说过这话”。他们还找我录口供,做笔录,并且叫我当面向杨法官赔礼道歉,最后我只能被迫给杨法官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没说过那句话,然后我又被迫答应让牟云明于2018年2月15日前还我钱之后他们才放我离开法院。直到2月24日,我仍未收到牟云明的还款,于是不得不给杨法官打电话,他跟我说他先查看系统,一直等到5天后,杨法官未给我任何回复,我只能再次给杨法官打电话,他说他联系牟云明。但拖了许久,我仍未收到任何回复。约2018年3月底,我再次找到杨法官,杨法官告诉我说该案件已由严法官(具体姓名我不清楚)负责,我当即找到严法官,严法官说他联系牟云明后再跟我联系,结果一直没任何消息。等到7月,我又找到严法官,他说他联系过牟云明,但牟云明还是推托,叫我找到牟云明再联系他。大概10月中旬,我在米易县找到牟云明,随即严法官带了3名工作人员到米易把牟云明抓进了米易县法院,由严法官一行4人及米易县法院2名工作人员一起协调,但协调无果,遂将牟云明拘留了15天,牟云明承诺在2019年春节前还一部分款项,后放牟云明离开。但到约定的日期,牟云明还是未还钱,我们多次电话联系他,他偶尔接电话,大多时候都不接电话。直到2019年8月中旬,我给严法官打电话,严法官告诉我该案件已转至一位姓李的法官负责,但是也不告诉我具体姓名及电话。2019年底至2020年初,我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牟云明目前在云南楚雄禄丰县土官镇工业产业园。我于2020年1月前往该地寻找他,找了他几天,终于见到他在一栋洋房里盖瓦,等了他1个多小时,结果他跑了。后来我又等了他几天,期间也问过工地的几个土工师傅,他们告知我,牟云明用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他自己的名义承包了该地区31栋洋房装修工程,全工程款约71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的一半。6年多来,我们无数次找到广安市前锋区杨姓、严姓、李姓等多个法官请求帮助解决,也无数次辗转于四川省广安市、攀枝花米易县、云南省昭通市等地找寻牟云明本人,在2020年7月2日收到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川1603执471号之一],裁定牟云明以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名义在云南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应收工程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300万元为限。但已过去一年多,我们仍未收到欠款。牟云明及其家人事业及资产收入等情况说明 牟云明:自2013年起至2016年底,一直在攀枝花米易县承包政府河道改造、海塘南湾小区附期工程项目,期间赚了不少钱。2017年8月,投资了攀枝花市米易县光伏发电公司绝大部分股份(其具体占股不清楚),约2017年10月,其动用该公司款项购买了川DFT035越野车(价值30余万元)落户至其长期包养的情妇陈国宾名下(此车后被过户,现不清楚)。2015年,其与情妇共同生育一女儿牟彗文后,为情妇在米易县克朗柳湾小区购买了住房一套,当时市场价7千多每平米。牟云明长期以来工程、公司等收入大部分落入陈国宾手中。2019年了解到牟云明在云南省楚雄市绿丰区土官镇承包了32套别墅房装修,承包工程是720万。2020年又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和3个朋友搞了个装修公司,那个合同李国宾(注,牟运明小三)签的合同,这钱是牟运明拿的钱,2021年牟运明又在云南省楚雄市绿丰区和朋友一起修高速路,2021年完工,但2022年一直在问牟运明在哪里做工程,到现在没有信息。陈国宾联系电话:1522857****。王一梅:先在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卖猪肉多年,因其夫妻二人在广安市广安区环宇世纪城购买住房一套、门市一间(其住房及门市具体拥有人不清楚)。2017年3月,王一梅搬至环宇世纪城居住,并带着儿子牟飞一起在环宇世纪城的门市内继续卖猪肉,每天收入500元以上,期间卖猪肉所得都给了儿子。牟飞:系牟云明、王一梅夫妻的儿子,现年约30岁,高中以下文化,2017年3月随王一梅卖猪肉之前一直在岳池一洗脚城帮工,月收入仅2000元左右,仅够维持生计。其名下拥有房产 套,汽车1辆(价值约5万元)。2018年2月7日,在广安城南三园大酒店与女方XXX(其名不祥)举办婚礼,宴请宾客达60多桌,花费4万余元。据说,牟飞在与女方订婚期间,牟家为女方购买房产一套、门市1间、汽车1辆。
牟云明现状
2019年底至2020年初,我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牟云明目前在云南楚雄禄丰县土官镇工业产业园。我于2020年1月前往该地寻找他,找了他几天,终于见到他在一栋洋房里盖瓦,等了他1个多小时,结果他跑了。后来我又等了他几天,期间也问过工地的几个土工师傅,他们告知我,牟云明用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他自己的名义承包了该地区31栋洋房装修工程,全工程款约710万元。
以上信息均为申请人追债几年来多方打听了解所得信息,我愿对其真实性负责。6年辛酸讨债路,皆因前锋法院不作为,导致有能力偿还欠款的牟云明至今逍遥法外。
今天,我通过网络再次向前锋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牟云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保留对前锋区法院不作为的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或要求上一级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权利。法律存在的意义是让好人免遭恐惧,让坏人受到惩罚。
希望上级法院为我伸张正义,请正义网友关注。
诉求人:1848159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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