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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房地产新政 住建局官方答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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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3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成都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成都市住房限购时间、限售时间、购房套数、首付款比例等均作出调整。

新政出台以后,大家疑问重重,住房限售从“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调整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满2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二孩家庭可多购一套房,那第三套住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不少市民对新政充满疑问,通过麻辣社区留言。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成都市住建局陆续作出回应。

>>问题一:新政中,住房限售从“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调整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那么,我的房产于2020年5月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在2022年5月31日新政出台前满的2年,现在是否现在就能上市交易呢?

成都市住建局:根据《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房领办发〔2022〕2号)第四条:“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即《通知》实施后,在2017年4月13日后新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进行转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满3年也不得转让,也不得进行合同备案变更。

>>问题二:新政规定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那么,二孩家庭在限购政策出来之前已有3套,现在还能否多买1套?

成都市住建局回应: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为3套,非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如二孩及以上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1套住房。

>>问题三: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那单人购房能否从40万涨到50万?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回应:否。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是根据国家及成都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成都市住房价格、贷款资金风险、中心资金使用率、全国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结果。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6〕3号)文件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单职工为40万元。

>>问题四:关于公积金政策优惠,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此外,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以此类推,二孩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是不是首付40%呢?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回应:否。成房领办〔2022〕1号、2号文的相关内容是对我市购房资格认定标准的调整,公积金贷款限贷政策是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行业管理标准,目前国家规定未有调整,因此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仅用于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发放公积金贷款。

>>问题五:新政出台后,落户就可拥有购买资格,那么老人投靠子女落户成都,是否意味着能拥有购买一套的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回应: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及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一)第5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入户的父母应作为其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投靠方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问题六:在成都中心城区买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成都市住建局回应: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问题七:之前是在四川其他城市购买的社保,后来又在成都重复买了社保,重复缴纳社保会影响在成都买房吗?

成都市住建局回应:根据我局与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的规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长短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依登记购房人本人的情况确定。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购房人购房时其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拟购商品住房项目属于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的,其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

(房屋交易相关问题咨询电话:86279136、86279104)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问题咨询电话:86280083、61889271)
(税务相关问题咨询电话:87774787)
(公积金相关问题咨询电话:862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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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0:26
人家想买就买何必限制呢?这还是市场经济吗?解决住房除了房地产市场,更应该大力发展国家房屋租赁市场,大家各自根据自己能力各取所需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0:36
我想知道满二唯一的满二是契税满二就行还是证满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0:39
打了电话没人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01
二孩家庭买三套房可以贷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10
房有住就行……一买一卖都是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14
买房卖房本来就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结果,想当然的成天在那里政策过去、限购过来,真有特色!现在,老百姓买房信心没了,市场也垮了。可能ZF没钱了吧,又开始救市了。但问题是,老百姓包包里也没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23
成都市真是不差钱呢,埃到子女住一下也要买房,再埃孙子住再买一套,和老妞分开住再各买一套,真是有钱,房地产潜力巨大,上涨空无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26
现在房价太高卖不脱了!所以又是这样政策  那样政策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27
挂羊毛咯,高房价,卖不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31
为什么要限购住房?有“能力”的,哪里都能买房买什么房,限购的都是真正想要买房的普通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36
人类之贼,又想吃肉又怕挨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1:59
卖不脱了就这样那样政策出来了,出来还不是没人买。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01
房价贵的要死,工资提不上去,学区依然靠炒,医疗依然黑暗,明生得不到保障谈什么政策?好好一座城市整成网红城市,急功近利往往都是没有好下场的。卖不脱砸政府手头就晓得厉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02
看了一头雾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03
把房子租出去五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03
父母投靠子女,不准买房,没地方住,只有跟子女一起住,两代人的生活习惯,不同,父母无法投靠子女,希望政府,应考虑老人的晚年生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09
父亲已经死亡十多年了,至经三兄弟旳三套房还在父亲名下,如果要过户需要花很多钱,没有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20
2016年的房子,2020年拿的房产证,要卖还得5年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6-14 12:24
有房商炒房价。现在买不起房和房奴比比皆是。应该限购。。。。。。。。。。。都是中国人害中国人,自己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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