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广区财投〔2015〕37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区财投〔2017〕373号)等文件(文件印发后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经复核,环宇广场小区申请购房补贴的业主,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2015年6月4日起至2017年6月3日止时间内,不符合补贴发放要求,不能领取购房补贴。同时,我局已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一卡通”系统,对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补贴申请者进行了补贴资金发放,目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补贴资金已发放到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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