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合作频道
›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
16岁学生高空扔下一包8斤重复印纸,67岁老人散步时被砸 ...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2
3
4
5
6
/ 6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四川手机报
16岁学生高空扔下一包8斤重复印纸,67岁老人散步时被砸身亡
16岁学生高空扔下一包8斤重复印纸,67岁老人散步时被砸身亡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39
至少加大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才能加强监护者的责任心。给世者一个满意的交待。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44
必须承担责任!少管所,关他十余年,好好反思,不然,社会风气要乱!!!!!!!!!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48
这样的孩子说明平时家庭教育也好不到哪去,怎么还在补课?不是说没有补课了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56
16岁砸死人还不负责任,难道要70或80岁砸死人才负责任吗,真的是无语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56
至少经济上咋都不可能3W解决。高空故意抛物,算过失杀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56
高空抛物造成后果伤人的,就是故意杀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09:59
这样的法律太让人失望了!是不是可以认为未成年能随便犯罪?那么以后拉一卡车砖去小区顶楼往下扔,反正扔着玩,砸死人不犯法!这是法律的不严谨还是执法人的包庇?希望能严惩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0:19
有背景的,不信各路大神挖一挖!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0:21
看来平时这家长对该学生的管教就不严,那么大了难道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就因为他是未成年,被砸死的人就该活该?一条生命就值3万块钱?怎么样也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0:23
未成年人不追究,监护人该不该敲沙罐吗?那人家老人不是该遭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0:42
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该修订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梦非1
梦非1
当前离线
积分
936
发表于 2022-7-1 1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实际上就是故意杀人罪,这家伙已经满了14周岁了,肯定应该负刑事责任。
该用户使用麻辣社区手机客户端登录 丨 请点击下载
评论
赞同
反对
举报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10
新民法典:不是说14岁,就要判刑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11
对楼下人不满,是不是可以喊小孩丢个东西下去榨死,反正不负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12
未成年人有伤害行为法律不要他负责也要监护人负责才行,岂不是学生就可以为非作歹了,中国的法律怎么这么不完善呀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15
早就该修改了 都几十年了还用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20
初高中同学都有行为意思,在学校课堂上老师也讲到个,现在的孩子成熟期早,什么都懂,什么不满18岁不能负法律责任,错上加错。若是他杀了人也不负法律责任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25
应该判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38
就算不判刑,也要送进少管所吧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2-7-1 11:46
培训机构应担责,应从重处罚!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2
3
4
5
6
/ 6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