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推行分类计时收费是提高车位周转率、缓解城区停车难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国家和省围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道路停车难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用地、建设、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推动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例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明确“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明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 号)明确“对驻车换乘等公益性停车设施和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明确“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等,均明确提出对城市道路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二、城市道路停车分类计时收费在全国许多城市早已推行 在国家、省政策支持下,全国许多地级市政府所在城市早已推行城市道路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四川省多数市(州)政府驻地城市施行了差别化收费政策。例如:2018年,绵阳市城市道路停车告别2元/次/泊位时代,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区域:起价6元 /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日间13小时,共计18元);2019年,达州市推行城市道路分类计时收费,一类区域:日间起价5元/1小时,夜间2元/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7元;2019年,巴中市城市道路停车告别2元/次/泊位时代,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区域:起价5元/泊位/2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不超过20元;2021年,广元市调整城市道路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 一类区域由2元/2小时·泊位,2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调整为起停价5元/小时·泊位,1小时后加收2元/小时·泊位。据了解,这些城市推行道路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后,路内停车位周转率明显提高、长时间占用车位的现象明显减少,有效地缓解了城市停车难问题。 三、依法推进广安市主城区城市道路停车分类计时收费工作 在前期开展系列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委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此项工作,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我委通过邓小平手机电视台、广安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公告明确“消费者参加人、利益相关方”在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为确保随机抽取公开、公平、公正,我委专门聘请广安市思源公证处进行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对新能源牌照停车有政策要求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0〕16号)要求,全省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针对网友们关心的收费区域、收费标准、时段划分等,我们将多方听取吸纳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方案,充分论证听证后向社会公开。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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