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兴安路219号2号楼42户被拆迁户(详见签名) 代表人:王 强 代表人:孙云超 诉 求 1、请求政府按照拆迁协议约定,向42户被拆迁户支付拖欠的超期过渡费每户每年20000元至入住还房为止; 2、责令政府尽快偿还安置房给42户被拆迁户居住生活。 事实理由 位于兴安路219号2号楼有住户32户,门市户10户。该楼房是开发商丁思林取得国有土地受让权修建后出卖给各户的。但是,当年国土局在向42户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忘了依法收回丁思林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证,忘了注销该总证书上有关42户房屋的绿化地面积。2014年11月6日丁思林以219号2号楼的绿化地是他未开发完的剩余土地为由,挖开该房屋基桩周围泥土造成2栋E轴的14根桩体部分外露...2014年12月16日,经住建局、房管局领导请来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师到场勘察,鉴定结论2号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接着,住建局指定,将2号楼拆除纳入星宇上上城项目2号楼一并建设。42户住户与星宇项目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其中约定:从2015年6月1日至16年5月31日补偿每户8000元;第二年补偿每户9000元;第三年补偿每户12000元,第四年补偿每户20000元。从2018年6月至今2022年6月共5年,星宇项目无钱支付各住户过渡费。其主要原因是丁思林与国土局打了四年多的官司,致星宇项目于2020年5月才入场修建安置房。造成的根本原因、责任是安岳国土局行政不作为。现在,星宇项目资金链断了,无钱继续修建安置还房。被拆迁户既领不到超期五年的过渡费,也得不到还房,生活苦不堪言,有九位老人因为生活困难、租房居住环境恶劣,含冤离开了人世。 被拆迁户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向县委县政府哭诉请求,书记、县长换了一个又一个,诉求还是在原点。这是什么道理?这难道就是执政为民吗?综上,要解决上述拖欠42户的过渡费问题及还房问题,首先要解决国土局给星宇上上城项目造成的相关损失问题,否则,住户的两个问题根本无法解决。故恳请政府尽快解决如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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