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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奕 发表于 2022-11-3 22:21 柳林镇人民政府与受害者之间应该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镇政府不应该转换概念。医护人员和社区村委工作者是抗 ...
闻喊枯 发表于 2022-11-30 19:20 请这位“同志”当下不用再替柳林镇政府推御责任啦,纯属在偷换概念.
zhaojiangh 发表于 2022-10-31 10:32 法院判决肯定是有依据的,不可能乱判决撒。
sinmoo 发表于 2022-11-2 12:56 办事效率,责任门部及相关人员, 除了拖,就是推,都怕担责
长腿一脚 发表于 2022-12-5 14:49 我只是旁观者,看到这个贴子,刚开始也感觉到差异,后来我通过律师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专门探讨这个案例,从 ...
B-21突袭者 发表于 2022-11-4 21:51 走工伤保险程序
常兼尽 发表于 2022-11-3 12:43 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法院根本就没有权利推翻!应该追究法官的责任!
装修陈师傅 发表于 2022-11-4 11:00 我作为一个柳林人,我不怕政府当官的,我就是要说,实在是看不下去镇政府这种耍赖做法,恶心,在这种大环境 ...
闻喊枯 发表于 2022-12-3 11:04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勇者的心 发表于 2022-12-7 12:44 支持你上诉到底,相信总有讲法的地方。
闻喊枯 发表于 2022-11-18 14:46 “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光说不练,地方政府应该好好反思.
不变初心 发表于 2022-11-4 16:23 看到微信群里转发的,特意注册了个麻辣论坛号进来说几句,柳林镇政府你说你做的是人事吗?人家是为防疫工作 ...
奥特曼V打怪兽 发表于 2022-12-7 17:44 感谢正义支持,我会依法追究到底的
一位网友1 发表于 2022-12-8 15:37 肯定是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究竟是谁,这个是重点
巴中热心市民 发表于 2022-10-30 16:15 董主任的工伤待遇还没赔偿下来吗?政府有点扯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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