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5800户业主受损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是招商,规划,施工,预售,税收,房屋质量监管,监测,验收和资金监管都是眉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果监管到位。开发商用修建的大宗仓储画成车位,以此冒充正规商铺,以高于成本十多倍的价格卖给我们的商铺就不可能得逞。开发商违犯(广告法)假借政府名义作宣传,政府部门不及时制止,任其放纵开发商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办(不动产证),高额的租金回报作诱耳,我们是相信政府,相信合同是法律保护的,才会把血汗钱,养老钱都拿出来买了假冒商铺。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次维权找开发商和政府都被忽悠。开发商耍赖,政府部门推责任。请问!我们应找谁来承担责任。当然是找政府。因为是政府搭建的平台,监管严重失职。甚至同流合污为开发商大开绿灯。我们相信政府能心知度明,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早日追回老百姓血汗钱。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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