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离普的是开发商还未买地,就获得了售房许可证,允许开发商先卖虚拟房空手套白狼,骗到售房款后才买地补建,且不按合同约定补建商铺,而故意用仓储冒充商铺行骗,先卖虚拟的空气房后才补建,性质和14-1同出一辙,只是时间先后不同而已, 这是典型的合同诈骗。青龙物流城的所有业主都是被合同诈骗了的。四、卖房时以不能影响商家营业为由,不让我们进楼栋内去验房,我们买的商铺至今未验过房找不到具体位置,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至今不敢直面现实,始终回避我们的验房诉求;
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证》的合法手续和监管机构“眉山市人民政府”的公信力来行骗,使我们深信不疑。实际上是用不具有合同约定房产销售真实内容的仓储冒充商铺来诈骗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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