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对蓬安法院枉法裁判的法官调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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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蓬安县北辰房产公司2号3号楼项目合同纠纷案中,蓬安法院的刘仕泽、陈明国枉法裁判,非法解冻北辰公司账户,导致北辰公司转移资金一千余万元,在案件的审理中蓬安法院也是无视证据糊涂乱判且一拖再施导致整个案件的审判耗时近两年半,现在蓬安北辰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且执行困难重重,从上诉至今已经快三年了,上诉人的血汗钱至今只执行了百分之三,现上诉人债务重重无法正常生活工作,导致这一悲惨状况的罪魁祸首就是蓬安法院的刘仕泽和陈明国,是他们的枉法裁判导致了执行困难,上诉人多次投诉他们的枉法裁判事实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充市政法委员会却石沉大海,陈明国、刘仕泽这两枉法者依然在执法,不知道又有没有人被他们枉法裁判?难道枉法裁判在南充市辖区内已经是司空见惯?难道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枉法裁判已经是见惯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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