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载漫漫维权艰辛路
垂暮年渴求参保身份正确认定
我们是七八十年代按规定批准招用在南充市各乡镇事业单位连续工作几十年的“八大员”。现存有当年的聘用证、法人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单位公章、粮油补贴证、编委定编文件……。在岗在职期间,经历了两种不同的用人用工制度,(《劳动法》颁布之前的计划用工,《劳动法》颁布之后的全员合同制。)如今已是垂暮之年,体弱多病,部分同志的参保身份还未得到正确认定,已经撒手人寰。
2000年,南充市政府未按省委办(1999)78号文件精神,把我们归结到财政供养、乡镇自聘人员之列,搞“一刀切”。后经多次诉求,由南充市人社局主导出台了南人发(2006)18号文件。该文件可谓是让人啼笑皆非。其一:人社局内部和部分县区领导就认为“18号文件”存有瑕疵,不然就不会出现仪陇、阆中绕开“18号文件”另做处理。其二:把身份性质、工作性质完全相同的人区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身份参保。即71年前参工的按企业职工参保,并计算连续工龄。71年后参工的,说什么是“临时工”,只能从96年到辞退按个体参保,96年前的工龄被无端封杀。其三:用劳动部(1999)25号文件明令废止的中劳薪字(1964)344号文件作为界定我们身份的依据。该文件废止理由是:“调整对象发生变化”。这里所指对象是劳动者。我们在乡镇事业单位几十年没间断工作,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或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质;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我们符合并适用于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认定“临时工”身份不再具有法律关系认定的意义。《劳动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35号令第9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劳办发(1996)238号文件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足以证明我们“临时工”身份不成立,更还有十几年逐级上访各级领导的批示,以及省级文件中的相关政策。可南充市人社局一直为维护分明存有瑕疵的18号文件的“面子”,釆取向市委政府领导汇假报,误导领导对此事件的认知。以至于南充市涉及各乡镇的事业部门人员,其面积之大、范围之广、历时之长、人员多而复杂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被复核机关不按信访条例强制终结。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公开举行,通过质调、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我们的信访事项符合听证条件,可复核机关并没有走这一程序。这样的终结我们无法接受。
尊敬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我们已身心俱疲,维权路虽然艰辛,但能求得公正公平对待。以彰显法律的尊严,也不枉付我们的青春年华。
以下是各区县部分人员详细情况:
易长久,男,生于1952年9月8日,现年70岁,家住南充市营山县望龙湖镇凉风社区四组。于1972年7月至2000年6月一直在乡村广播电视站从事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从2000年7月下岗。至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退休金和社保、医保待遇。下岗之后一直在农村生活。2018年因身体患病造成肢体残疾,经有关部门鉴定为1级重度残疾,行走不便,每月只靠1000元养老金度日,经济生活十分困难。
曹灿东,今年70岁,是1970年11月24日响应县委号召,参与修建蓬安县马回电站,在电站工程指挥部收报纸,接听电话。然后又到蓬安县水利电力局农村低压电线路架设工作队学习安装。电站工作接近尾声,蓬安政府发《(1987)字第121号文件》,招聘了一批乡镇农村管理人员负责全县低压电线架设安装,其就在蓬安万和乡担任农电管理站负责人,至2000年8月把其清退,没有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保,一共干了31年,却没有算工龄。去找人社局信访,信访股股长却用拳头殴打其脸部,导致现出现三叉神经痛,颌下关节紊乱综合征,每天都必须吃药,每月光药费都需要1000多元,经济十分困难。
唐国平,男,南充市高坪区胜观镇人,现年77岁,1966年3月入党,1964年至1972年在南充市长乐区农机站工作,,1972年至1999年12月在鄢家乡农机站工作。2000年6月被辞退,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没有计算实际工龄,并且单位没有给其购买社保、医保。导致现在生活十分困难。
黄学安,男,南充市高坪区胜观镇人,现年82岁,1966年入党,19772年至1978年12月任胜观镇4村村长。1979年1月至2000年任胜观蚕桑技术员。2000年6月被辞退,单位没有按照其实际工龄购买社保和医保。现生活十分困难。
杨宗良,高坪区青松乡人,现住青松乡黄连街58号。1969年入伍1971年入党,1975年退伍返乡。同年8月在青松乡农机站工作,任副站长,工作至2000年辞退,单位没有按照其实际工龄购买社保和医保。导致现在生活十分困难。
李亚光,男,75岁,现居住于四川省南部县升钟镇村塘湾社区一组。1987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1987)6号,南充地区行署(1987)81号文件规定,经地(市)县人事局统一考试考核,被招聘为升钟镇人民政府治安员,连续工作至2001年5月被市、县人社局违规辞退。现由于身体原因,已经做了两次心脏搭桥手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却任然没有得到相应的退休待遇。
何传银,南部县人,现年64岁,有着43年党龄,曾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见义勇为公民等数十种荣誉。2001年6月,南部县在不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采取欺上瞒下的策略,将一个在党政工作几十年的优秀工作者,硬说成是个体工商者,不计算其实际工龄,并让其自己出钱购买社保,退休也只给几百元,导致其生活十分困难,疾病缠身却无钱医治,现在任然住在2008年地震后的老危房中。
王科章,男,66岁,南部县人,现居住于南部县滨江街道后街4栋51号7楼3号。中共党员。于1981年至1983年在安坝乡任蚕桑技术员,1984年至1987年任村会计、村长。于1988年被聘为原安坝乡农经站会计。2001年被错误下放,没有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工龄计算不足,社保没有购买。如今为了生活,近70岁的高龄任然在在工厂打工。
王体和,男,79岁1982年1月1日任原华风镇蚕桑技术指导员,负责养蚕,发放蚕种等工作。2000年8月被辞退,回家务农。由于政策错误,导致职工医保和社保没有落实,每月只有1000元的退休金,现本人及其家人都身患病痛,却无钱医治。
李大春,男,中共党员,现住南部县东风路62号,现年71岁。1970年10月至1973年10,在五灵乡人民政府伙食团担任炊事员。1973年10月至2001年4月,在五灵乡担任蚕桑站站长,技术员。其中,1976年11月由南部县蚕桑局出具聘任书。2001年4月由于政策原因,被辞退。单位没有按照其实际工龄购买社保和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