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包中成,现年77岁,住邻水县兴仁镇马峰村6组 ,曾在西藏黑和军分区410部队服役,在西藏服役期间,长期参与西藏剿匪,电话号码:15351332957。
在当时特殊时期,为了响应党建设农村号召,回到了农村,由于没有技术,在家只能从事农业生产,日子过得举步维艰。为了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于2021年春节后,向兴仁镇政府申请房屋改建,在修建房屋过程中,我遇到恼心的事,我组游元青,多次到我家,要我购买他荒废自留地0.14亩,否则就不许我修建,后经过村、镇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协调,在11月10日,经过兴仁镇政府国土所冯寿平同志和我村书记张书芬的“调解”下,最终我以4500元的价个买下游元青的荒废自留地。
2022年游元青以要我赔偿青苗款为由,先后多次找我,并于6月21号,在村镇领导的安排下,我又出资400元,并表示是最后一次要款。前几天,游元青的胞弟游三(游元红)又到处放言,要我在出6000元,否则以他兄弟多,不怕事,上面有关系!还要找我麻烦,还可以叫他80几岁的老母亲来骗,闹得我一点都不安宁!前几天,游元青把我用石头磊好的堡坎,给撬了一部分,游三觉得不到位,在次伙同游元青,把我夫妻俩做的堡坎,全部拆除。
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兵,本想改善居住环境,咋就这么难呢?游元青这种强卖土地是一种什么行为?我村张书芬书记,在处理矛盾纠纷中,都要求矛盾双方将违约金上交村上,搞得人心惶惶!是不是当下中国广大农村的一种普遍现象?兴仁镇政府在这里面是不是乱作为?望广大网友给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