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希望成都市及五城区的法院工作者,向简阳法院的薛颖同志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尊重事实的本身,针对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去维护物业公司,坑害可怜的业主。现在好多物业公司都是强买强卖,欺负业主,物业公司自己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对的,自己是大爷,啥都是物业说了算,原本物业服务合同就是一霸王条款,只要是要买房,就得接受资本家的无理的各项条款,最简单的众所周知,只要是你买了房,无论是你住还是没住都得全额交纳物业……现在全国对物业公司的反对呼声这么激烈,难道相关部门还不加以整顿治理,而还一味的和物业公司强强联手欺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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