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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法院判决:服务确有瑕疵,酌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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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26
法院维护业主的利益,群众拥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28
物业确实存在瑕疵,应该减费,我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2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29
必须支持,这样的好法官,说到老百姓心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4
大多数都是这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6
我买房之后一直未装修入住物业公司把我电话号码搞错了还告法院封我微信帐户,请问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8
何止是一点点瑕疵,各个小区物业都有很多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8
是不是有物业法规定一直末入户闲置房解%多少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39
物业是一个人员密集行业,本来人工成本逐年增长就对物业行业产生了较大,逛商场买东西都是一年比一年贵,但物业费却受各类因素限制无法增长,已经制约了行业发展和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靠人提供服务的确会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只有多数业主认可,法院就不应判定对欠缴费用打折,这是助长个别人的不良行为,损害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的利益。如的确存在问题,应该给出物业即日起进行整改的要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1
不作为物业直接取消就完了,还减免20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1
取消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1
我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2
长期以来,物业公司是只管收钱,对损害业主利益,居住环境的人和事不管不问,推逶不理。物业公司的服务与服务合同相差甚远,业主的合法利益长期受到侵害,得不到解决。
希望取消物业公司,由政府组建专门的城市居民住房小区服务管理公司来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4
以前的黑社会,变成了现在的物管!这样判定,对业主完全不公平!这法律,保护有钱人的!为什么普通人违法,就是从重从快处理,有钱人违法,处理就是能有多慢就多慢,能轻就轻!贪官千万的,就几年!普通人掏个鸟巢的就十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4
小区业主可以把该物业公司开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5
做出这个判决的法官,弄懂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深意了吗?明白物业行业存在的意义吗?明白大多数业主和个别业主的区别吗?明白一个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后果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6
应该取消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6-2 21:47
压根就是保护有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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