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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888我

[群众呼声] 股权转让没有备案也算“转让”!借款证据被销毁其佐证也不算法律证据!成都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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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1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几遍,我还是认为师英巷楼主说的对,很客观。如果用实际行动不能证明一切,比如:我杀了一个人,但我没有当着法官说我杀人了或没当着法官的面杀人,按法官的认知标准,我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没有当着法官说我杀人了,我也没用纸写上这个人是我杀的,所以我就没有罪,其它证明都不行。[憨笑][憨笑][憨笑]

发表于 2023-6-23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中央司法教育整顿不可只有一次。

发表于 2023-6-23 17: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中央司法教育整顿不可能只有一次。

发表于 2023-6-27 2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篇文章, 包括评论中所说的事实,对法院的判决确实有点不好理解。股权转让既没有更改章程,又没有工商备案,同时文某好像还在行使股东权益 ,就说明股权转让不成事实。既然股权转让不成事实,文某就应该还黄某的钱。而从法院的判决看,好像借钱的还成了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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