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a888我

[群众呼声] 股权转让没有备案也算“转让”!借款证据被销毁其佐证也不算法律证据!成都市中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0 0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个案子关键点是无论黄某要求文某授权他全权对外出售股权,还是文某要求黄某授权他对外全权出售股权,都证明了他们之前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和不存在了。否则何来授权全权对外出售股权?共大家评论[呲牙][呲牙][呲牙]

发表于 2023-6-20 1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师英巷”说得非常有道理。从黄某和文某之间互相授权对方全权对外出售股权的事实,就已经直接证明他们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早已解除。既然股权转让已经不存在,该案的判决的确有点让人费解。

发表于 2023-6-2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毛呢

发表于 2023-6-21 1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几遍,我还是认为师英巷楼主说的对,很客观。如果用实际行动不能证明一切,比如:我杀了一个人,但我没有当着法官说我杀人了或没当着法官的面杀人,按法官的认知标准,我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没有当着法官说我杀人了,我也没用纸写上这个人是我杀的,所以我就没有罪,其它证明都不行。[憨笑][憨笑][憨笑]

发表于 2023-6-23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中央司法教育整顿不可只有一次。

发表于 2023-6-23 17: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中央司法教育整顿不可能只有一次。

发表于 2023-6-27 2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篇文章, 包括评论中所说的事实,对法院的判决确实有点不好理解。股权转让既没有更改章程,又没有工商备案,同时文某好像还在行使股东权益 ,就说明股权转让不成事实。既然股权转让不成事实,文某就应该还黄某的钱。而从法院的判决看,好像借钱的还成了老大。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