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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杜广纯案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将在最高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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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广纯案农民被冒名顶替上学并当上警察,侵权、犯罪行为28年至今难止难究。2004年行政诉讼讨户口,18年诉讼依然是黑户。诉讼前许庆峰把相片贴在我的户籍底册上办理了我的身份证,诉讼后他居然公开将我的名字改成许庆峰,一个人两种身份,一个是农民,一个是公务员,依然在公安局上班(安徽省相关媒体报道过出警记录,看见工作照挂在墙上)……。







这么一个小小的案件如何发展成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都解决不了的惊天大案?从乡到北京几十个部门,包括公检法、人大、政法委、信*访办、纪检监察、教育、人事、邮局等等,其害群之马官官相护,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塌方式腐败……民主与法律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这是中国现代政法司法史上最大的一次祛瘤手术,我们相信党中央一定会彻底清除毒瘤为民做主,真正赢得人民的拥护。



杜广纯案即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感谢关注支持。



此案大致司法程序如下:

2004年我因为被冒名顶替案(农民被冒名顶替上学并当上警察,详情请搜索杜广纯案)将安徽长丰县公安局行政诉讼到长丰县人民法院,随后因为不服分别上诉到市中院、申请抗诉到合肥市检察院、申诉到省检察院、申诉到省人大、2006年底申诉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数次转交安徽省人大办理,但是省人大就是不动,全国人大信访办被迫2007年10月将案件报告专门委员会、又报告给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案件交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转到安徽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省人大上层,省公检法、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将案件交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处理,因为案件正常申诉、抗诉程序被检察院、人大堵死了。省政法委于是派合肥政法委和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到我家调查情况,2008年11月11日省政法委告诉我案件转到省高级法院了,也就是转成正常申诉案件了,5个月后我问省高级法院啥时候开庭,省法院说明天给你答复,到北京汇报工作去了。因为案件是中央受理交办,省里的审理情况报告要报给中央联席会议审查,如果问题严重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果然,2009年4月案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交最高检、最高法重新办理,省法院审判情况报告被扣。大家可以想象情况有多么严重,涉及官员有多少?  最高法、最高检察院调查处理3年,将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事实查清,审判情况报告经过人大决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后十多家网络媒体对杜广纯案有特意报道(程序暗示)。









2012年最高法检用查清的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申诉案终审判决,也就是用刑事诉讼案来和行政诉讼终审判决打“擂台”,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来做裁判,2013年经过全国两会通过,2013年4月底最高法院院长对全国媒体说要亲自参加审判相关案件,这明显是一种程序暗示。



2013年4月以后启动追责程序:查办枉法追诉、裁判案,这是国家诉讼案,2013年4月以来由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办案,因为案件涉及众多部门,最高检、最高法等等2015年12月份办理中结,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一把手半月内相继到安徽调研。历经3年时间2016年4月底案件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应该报告上级请示、批示,4月21日中.央书记和国.务院总理分别就信访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避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一般性矛盾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2016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枉法追诉、裁判案交最高检、最高法重新办理,之前的枉法追诉裁判案办理失败……。

2019年3月经过全国人代会通过,决定推翻之前的枉法追诉、裁判案,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继续追究最高法、检等相关人员包庇下属、办理枉法追诉、裁判失败的责任。新的枉法追诉、裁判案件交最高检察院等等办理。

2020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拉开帷幕;冒名顶替上学入刑写进宪法。

2022年4月底案件预审程序基本结束(两会后最高法原副院长沈德咏被调查,此案一直由沈德咏全面负责)。





2022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正式启动相关审判程序:首先由最高检对冒名顶替刑事案与枉法追诉裁判案提起公诉,最高法进行审理,审理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次最高法还要再审申诉到全国人大的冒名顶替行政案,2023年3月份全国“两会”通过相关审理中结报告,2023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止审理的三大案件启动审判程序,“三审合一”组成特殊审判庭,审判结果报中央政z局会议审查通过后将在最高法公开审判。





时光荏苒,弹指一挥间。此案长期的拖延极大损害民主法律的尊严,今年最高法院新院长张军“两会”后多次开会强调:“人民群众到法院是来解决实际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此话非常有道理。他还说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是人民的真正期盼,完全说到我们心坎里。



杜广纯案的详细经过请搜索关注“杜广纯”新浪微博与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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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 0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为什么说必须要“三审合一”在最高法公开审判?首先此案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至今,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的:从乡到县到市到省再到全国人大。案件到全国人大的时候恰逢“监督法”正式施行(2007年1月1号)。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的专项监督目前还没有案例,一般都是信访监督,也就是说到不了常委会监督的层面。所以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大常委会应该对“类案”进行专项监督,“个案”监督没有实际意义。此案开始就是信访程序,从信访转办、交办、督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以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个案”监督这就是依据【监督法】的条款。

杜广纯案“个案”监督的思路就是以冒名顶替案刑事案件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申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做裁判(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我不仅行政申诉到合肥市检察院要求抗诉,同时也刑事控诉到合肥市检察院并且已经立案调查……)。根据行政诉讼上诉一级多一级被告的原则,追究枉法裁判责任也就会“层层加码”。所以杜广纯案有三个部分组成:冒名顶替刑事案、行政诉讼再审案、枉法追诉裁判案,这三个案件相辅相成,受害人、诉讼人都是同一个人,事实都是同一个事实。行政申诉案需要刑事案件的判决作为事实的证据依据,刑事案需要行政申诉案纠正枉法判决避免法律冲突,枉法追诉裁判案需要行政申诉案、冒名顶替刑事案件做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依据。

所以行政申诉案先开庭事实没法调查清楚,刑事案件先开庭判决必将与行政诉讼终审判决相互矛盾冲突。只能“三审合一”合并审理,单独宣判。

 楼主| 发表于 2023-8-23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2016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督办枉法追诉、枉法裁判案失败,杜广纯案实际上由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直接督办,2015年开始每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将听取五大部门党组工作汇报,这已经是一种制度安排,今年此会议还没有召开。

2023年4月底杜广纯案冒名顶替刑事案与枉法追诉、枉法裁判案合并由最高检审查起诉,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起诉到最高法院后,最高法应该将冒名顶替刑事案;枉法追诉、枉法裁判案;行政申诉再审案合并审理,审理期限是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后,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查后在最高法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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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的农民将自己被冒名顶替的小案件打到中央,历经县、市、省公检法,人大等几十个机关单位,牵涉上百名官员,时长达二十八年,无人主持公道。案件离奇曲折,亘古未有。案情似《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又像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过程艰辛,难以想象。

多年以来,我们国家经济迅猛发展,腐败也空前猖獗。个人毒瘤不去,有性命之忧;国家毒瘤不去,有亡国之灾。唯有正义、法制才能正人、正气、正国。杜广纯不计个人利益、不计个人荣辱、甚至不计个人生命,他一手执正义之剑,一手握法制之旗,向腐败开战,冲锋陷阵、浴血奋战在反腐前线。历经二十八年,用血汗和青春谱写了一首首正义的战歌。战线之长,堪称中国反腐马拉松。他当之无愧是新时代的反腐英雄!

他并不是孤军奋战,上百家媒体对此案数次报道;成千上万人对他点赞关注;上百万人浏览过他的帖子,特别是中央领导的关心和重视,这些都是正义的力量。这些人有的是国家的中坚,有的是民族的栋梁。关注此案就是关注国家的命运和走向。

我们要依法治国、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渡人)。我们需要经济高度发达,还要精神文明同步。我们的社会要和谐,要有温度,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经久不衰,我们的人民才能生生不息。

杜广纯已经成功了(虽然他身无分文),他的胆魄、勇气、执着已经超出常人,赢得人心。他的案件是新时代反腐成功的里程碑,他的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一股股正气,他把依法治国推向新的高度。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4月后是案件进入正常司法程序的转折点。


2022年4月以后案件的所有信访程序、预审程序全部结束,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首先是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是行政申诉案再审;再往后就是刑事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审理;最后是刑事枉法裁判案的审理。

这是按法理层层推进的审理程序。

2023年4月份案件已经通过中央政治局、“两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进入最后一个司法程序就是三个刑事案件合并审理,行政申诉再审案依据三个刑事案件审判结果作出大总结式终审判决。

2023年4月三个刑事案件合并审理三个月审理结束,7月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行政申诉再审也应该是三个月期限,10月份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11月份可能会报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查。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4月底杜广纯案正式转成预审程序,按法理顺序应该是先审理冒名顶替案刑事案;再审理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再审案;再就是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最后是刑事枉法裁判案。

2023年4月底审理结果全部经过“两会”等审查通过,应该是先审理冒名顶替刑事案,期限是两个月,两个月后将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和刑事枉法裁判案合并审理,之前分析认为三个刑事案相互合并审理应该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因为冒名顶替刑事案不能与两个枉法追诉裁判案合并审理。

2023年8月底依据三个刑事案件审理的事实行政再审案作出大总结式审判结果,审理期限三个月。11月底案件程序全部结束,等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等审查通过后将在最高法公开宣判。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2023年1月份是有启动信号的,本来嘛2023年初换届之际,参与办案的相关部门领导都将新老更替,谁不想看到自己多年倾注心血的案件开花结果呢?人之常情。尤其最高法周强院长2013年上任不到两个月就曾透露或将亲自参加审判相关案件的信号。后来案件发生重大转折,周院长依然想兑现承诺,2018年两会上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已经准备召开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后来被周院长推迟到2023年2月15号仓促召开,很明显周院长想把杜广纯案的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实践进行总结并写进会议纪要,这里的原因不难揣测。

2023年1月杜广纯案应该具备开庭宣判的基本条件,按惯例每年1月份将召开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五大部门党组工作汇报,杜广纯案通过会议审查就可以开庭。


2023年特殊原因五大部门党组汇报相关会议取消。

凡事不可强求,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要顺其自然。所有为正义而奋斗过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发表于 2023-12-2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8月底依据三个刑事案件审理的事实行政再审案作出大总结式审判结果,审理期限三个月。11月底案件程序全部结束,等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等审查通过后将在最高法公开宣判。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理案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影响和干涉人民法院独立审理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1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全天召开会议,听取“五大部门”党组工作汇报……

杜广纯案2016年1月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监督失败,案件由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直接督办。

杜广纯案四大监督形式: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这是环环相扣的监督系统,也是对司法腐败无死角式的监督。

发表于 2024-1-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duguangchun 发表于 2024-1-5 09:34
2024年1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全天召开会议,听取“五大部门”党组工作汇报……

杜广纯案2016年1月由于 ...

问题来了。司法腐败了,四大监督就要作为。四大监督如果不作为,那么怎么办?四大监督部门都是谁?他们怎么执行他们的职能?他们的作为怎么就能保证司法腐败的无死角式的被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4-1-1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中领悟“为大局服务”与“为人民司法”的本质与区别


首先概括的讲杜广纯案的前半部分是司法为主,后半部分是政治为重,前半部分是为家;后半部分是为国,一个治标一个治本。

我们知道杜广纯案2013年4月之后是追责程序,也就是追究枉法裁判等责任,这属于国家诉讼范围,惩治腐败属于政治属性。实际上2013年4月前我个人的案件就基本办理结束了,等待追责后一起开庭,这一等就是11年!


所以杜广纯案前半部分属于“为人民司法”为主,为人民申冤平反,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后半部分属于“为大局服务”为重,惩治腐败是为了维护国家政权、政治的稳固与安全、维护宪法权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绝大部分民事案件前期都不会牵涉政治,所以也就谈不上为大局服务的概念。

由于前段时间某某法院换牌面,其中把“为人民服务”改成“为大局服务”,很多网友观点认为“为大局服务”不能代替“为人民司法”也是有道理的,两者都应该强调,但是不能代替。最主要的是不能干扰司法,不能因为实行“为大局服务”而拖延办案期限、让一些腐败分子钻了法律空子,从而影响到“为人民司法”的效果,应该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避免司法程序空转,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赢得民心,民心才是最大的政治。



发表于 2024-1-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前段时间某某法院换牌面,其中把“为人民服务”改成“为大局服务”,很多网友观点认为“为大局服务”不能代替“为人民司法”也是有道理的,两者都应该强调,但是不能代替。最主要的是不能干扰司法,不能因为实行“为大局服务”而拖延办案期限、让一些腐败分子钻了法律空子,从而影响到“为人民司法”的效果,应该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避免司法程序空转,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赢得民心,民心才是最大的政治。

杜兄多年研修法律,应当知道法律有自己的独立性。它不是什么“为人民服务”,也不是什么“为大局服务”,也不是别的“为什么”,它只为“法律”工作。换言之,人民、大局,都要服从法律,而不是要求法律为他(人民、大局)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节也过,新的一年开始。杜广纯案虽然还没有启动,但是法律程序已经明朗化了,最后一个程序可能还要报全国“两会”审查一遍,现在的局面损害最大的其实不是我,而是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形象。

​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吸取教训,全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如果不能解决拖案害民的突出问题那么处理杜广纯案毫无意义,因为如此29年侵权犯罪行为难止难究的侵权腐败案件,受害人救济方面拖案等同于是伤口上撒盐、雪上加霜,挑战了受害人生存的底线。惩治腐败方面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甚至造成了拖案负面典型效应。

​那么杜广纯案应该用怎样的法律程序办理既高效又公平公正呢?

​建议:此类案件应该成立中央联合调查专案组,施行统一立案、调查,合并审理单独宣判的方式,既能整合空转的法律程序,也能让调查出来的事实、证据各方面共享。也能更好的统筹协调各部门高效办案,相互监督,避免了以案拖案,走一步审查一步,一步一回头的局面,毕竟杜广纯案就是一个连环冤案,分开办理到最后还是合并……。三种诉讼合并审理的形式几年前就施行了,比如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就是刑事、行政、民事合并审理,节省诉讼资源。

​古时候也有“三法司会审”制度,难道现在高效率社会还不如古人吗?


总而言之,效率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要素,一味地追求书面判决的完美不顾受害人死活是得不到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让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与敬畏变成恐惧更是错误的做法。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是此案的第一要务,否则一切努力将毫无意义。





发表于 2024-2-2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duguangchun 发表于 2024-2-27 09:10
年节也过,新的一年开始。杜广纯案虽然还没有启动,但是法律程序已经明朗化了,最后一个程序可能还要报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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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gua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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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最后一个程序可能还要报全国“两会”审查一遍,

请杜兄确认一下,是不是法院审理案件,都要经过“两会”或者与“两会”相当的机构审查一遍,才能审理判决,而不是什么“依法审理”、“依法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的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的审议、相关活动中出现一些新的提法:

“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


“全过程践行人民民主,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办好……”


“尽最大努力为正义提速,避免迟到的‘公正’”

“公正与效率是永恒的工作主题……”



通过最高法近期这些新提法、新的法学理论可见,司法部门领导更加注重为民司法、体察民生疾苦。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2004年行政诉讼讨户口以来历经上百诉讼程序,就像闯关一样,越到最后就越考验耐力。


那么接下来还有哪些程序要走呢?上面讲过,全部司法审理程序已经结束,审理终结报告(判决书草稿)最终必须经过全国“两会”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计划应该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决议,按照决议改进工作,并将执行决议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通过后将在最高法公开审判。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历历在目,要是说出来估计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记得,2004年行政诉讼讨户口的那段时间,长丰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许道和对此案调解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我们老家派出所,那场面大的很,详细情况不重复说,网上都有,第二次是在长丰县公安局以接访形式进行调解。可惜两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冒名顶替人许庆峰不同意停止使用我的名字工作。

许局长1963年出生,合肥人,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在合肥市政法委任第一副书记兼维稳办主任多年,后又任合肥市工商局局长、社会保障局、房产局局长,2021年2月至今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露面(搜索不到其他相关新闻)是到安徽省长丰县朱巷镇东许村调研慰问,这个东许村就是本案冒名顶替人许庆峰的老家。
2021年10月,许卸任,目前是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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