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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guangchun

[以案说法] 杜广纯案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督办17年将在最高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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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咨询案情,他们让我找有权政法部门(最高法等)反映。于是我给最高法院院长信箱留言询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7月31号留言,8月2号院长信箱留言内容上角的“未回复”不见了,但是回复内容为空白。已回复列表也没有相关数据、未回复列表也没有相关数据,8月2号我在最高法院网院长信箱就我姐夫一个经济纠纷申诉案留言,5号就回复了,“已经转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中……。”留言内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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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最高法院院长信箱办理的程序第一步就是三日内给予程序性回应,只是杜广纯案的回应有点特殊而已。我们理解最高法的处理方式,只希望所有的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公开,让申诉人知情权得到保护。

接上面回复内容分析,杜广纯案2024年4月底最高法应该四个案件合并审理,报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庭前第一步就是纪委监察部门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纪在法前,行政处罚也是本案行政诉讼认定事实的前提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安徽省桐城市“六尺巷”的故事引起全国热议,其实通过这么多年诉讼历程我对六尺巷的故事也有自己的理解:首先这个故事警示当官的权利不可私用、滥用;解决问题应该通过理性、谦让、调解的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要因为有后台就肆无忌惮,即使你有理也应该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比如杜广纯案中本来就是个小问题,基层完全可以把问题解决掉,就是他们觉得后台硬,欺民太甚,最终把矛盾激化、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最终走向官官相护违法犯罪的道路。

 楼主| 发表于 2025-5-2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诠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任何人都阻挡不了正义的脚步。


综上,杜广纯案2022年4月底进入翻案审理程序,历经三年翻案审理工作全部完成,这里大家终于对翻案的“翻”字有了抽象的认知。


2025年4月底案件进入实质执行、审判程序,首先由纪委监察部门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应当一个月内执行完毕,最高法收到执行完毕通知后启动审判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25-6-24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广纯案普通行政诉讼案演变中央政治局督办,即将在最高法公开审判的司法程序大总结:



杜广纯案农民被冒名顶替上学并当上警察,侵权、犯罪行为二十八年至今难止难究。二零零四年行政诉讼讨户口,十八年诉讼至今依然是黑户。诉讼前许庆峰把相片贴在我的户籍底册上,办理了我的身份证,诉讼后他居然公开将我的名字改成许庆峰,一个人两个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一个是公务员户口,依然在公安局上班……。

那么杜广纯案是如何从一个小问题“滚雪球”一样演变成惊天大案的呢?

案件诉讼平反程序及最新进展大致如下:

2004年我因为发现被人冒名顶替办理了身份证,随即向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后又向长丰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由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于是将安徽省长丰县公安局行政诉讼到长丰县人民法院,随后因为不服判决,分别上诉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与此同时刑事控告也在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由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对我申请抗诉不予立案,于是申诉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再申诉到安徽省人大、2006年底申诉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数次转交安徽省人大办理,但是安徽省人大就是不予处理,全国人大信访办于是2007年10月将案件向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汇报、又报告给委员长会议,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案件交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转到安徽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省人大上层,安徽省公检法、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将案件交安徽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处理。因为案件正常申诉、抗诉程序被安徽省检察院、人大堵死了。安徽省政法委于是派合肥市政法委和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到我家做了回访,并要求我在回访笔录上签字。二零零八年11月11日安徽省政法委告诉我案件转到省高级法院了,也就是说转成正常申诉案件了,5个月后我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想了解具体开庭日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告诉我:“明天给你答复,负责此案的领导到北京汇报工作去了……”。

因为案件是全国人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情况报告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央联席会议汇报,如果问题严重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果然,2009年4月案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个案”监督形式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等部门重新办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终结报告被否定。说实话这都是预料之中的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等多个部门向我索要申诉状,企图摆脱全国人大信访办的监督。与此同时,被告们也到处传言:“他告到全国人大又怎样呢?我们顶多也就是被警告处分吗?名字都已经改过来了,还在县公安局上班……”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个案”监督形式交办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调查、审理三年,将冒名顶替刑事案事实查清,审判情况报告经过人大决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后十多家网络媒体对杜广纯案有特意报道,这是案件能不能“平反”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2012年4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用查清的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申诉案终审判决,也就是用刑事诉讼案来和行政诉讼终审判决打“擂台”,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来做裁判,2013年经过全国两会通过,2013年4月底最高法对全国媒体透露:周院长未来或将亲自参加审判相关案件,这明显是一种程序暗示。

2013年4月以后启动追责程序:查办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2015年12月份办理中结。关键时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把手半月内相继到安徽调研。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底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自缢身亡,由于此案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刑事控诉都没有办理成功,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会不会有人想让他一个人承担枉法追诉的责任丢车保帅?更高级别的涉案官员会不会以罚酒三杯代罪处理?会不会走上次省里办理失败的老路呢?……

2016年1月7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五大部门党组汇报,月底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没有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同年3月全国“两会”进行了讨论。4月21日中央一把手就信访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避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一般性矛盾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2016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交最高检、最高法重新办理,之前督办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办理失败……。

2019年3月重新办理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经过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审查、全国人代会通过。决定推翻之前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于是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追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包庇下属、办理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失败的责任。新的枉法追诉、刑事枉法裁判案件交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办理。

2020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

2021年3月1日冒名顶替上学入刑写进宪法。

2022年1月份,冒名顶替刑事案;行政申诉再审案;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和刑事枉法裁判案的预审程序全部结束。两会后最高法原副院长沈德咏被调查,此案审理工作一直由沈德咏全面负责。

2022年4月以后案件进入预审平反程序:

首先是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是行政申诉案再审改判;再往后就是枉法不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审理;最后是刑事枉法裁判案的审理。

这是按法理层层推进的审理程序。冒名顶替刑事案是行政申诉案改判的证据依据;行政申诉案平反是追究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证据依据;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审理结果是刑事枉法追诉裁判案的证据依据。

2023年4月份启动未果…………。

2023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冒名顶替刑事案、民行枉法裁判案、刑事枉法裁判案分别进行审理;六个月后也就是2023年10月底启动行政申诉再审案,三个刑事案审判认定的事实与行政申诉再审案相互关联,行政申诉再审案依据三个刑事案件审判结果作出大总结式审判。

2024年4月底案件平反程序进入实质阶段:三个刑事案件合并审理,审判期限是两个月,6月份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后依据三个刑事案件判决结果、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纪委监察委调查终结报告等移送纪委、监察委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最后行政申诉再审案依据三个刑事案审判认定的事实及纪委监察委处分决定作大总结式审判,审判期限三个月。审判报告经过中央政治局及全国“两会”通过后,首先执行纪委监察委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一个月内执行完毕,最高法收到纪委监察委执行完毕通知后正式启动审判工作。
2025年4月案件进入最后大审判程序,三个刑事案件一个行政申诉再审案件合并审理,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综上,案件历经上百诉讼和平反程序,复杂程度可见一斑,牵涉上百官员、高官。杜广纯案最大的遗憾就是拖案害民司法程序空转重叠,以案拖案,凡事没有十全十美,所以我们会用那句话来结尾: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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