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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女娲补天

[群众呼声] 怪事:法院收了原告诉讼费却撒谎说“没有”,请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院长解释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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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中央巡视组常住四川,严查司法黑暗的保护伞,

发表于 2025-4-2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本案有股看不见的鬼影;造事逃逸车辆不敢扣押,成都高新区法院收了诉讼费不认帐,成都高新区法院用被告网约车公司内部合同作为判案的法律依据。原告2024年11月27日又在德阳旌阳区法院起诉,己超过了法律规定期限原告向德阳市1236反映,旌阳区法院法官以案子多为说辞。
其怪的是;成都市二代会期间原告去反映了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下午就打来电话说马上立案,第二天收到二次缴费通知和开庭传票。原告和被告中邦信网约车公司去了旌阳区法院,还是不开庭,叫回家等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法官用刑法条款来代替民事法律又驳回原告的起诉,
大家不难看出;谁才有这么大能耐指挥了跨地区?被告公司法律顾问都是南充的,南充律师水平就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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