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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水费欠费超6个月将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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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1:53
看样子,想方设法又要钻钱眼子了?有什么明说?月亮下耍关刀?明砍?痛快一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1:55
主要是有时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欠水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1:56
不能销户,应该短信有提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1:58
大户的咋办,我们想缴费没人收,这个能不能分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0
一天净干些求莫明堂的批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0
之前得不得发短信通知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1
可以收滞纳金或是每户独立安装水表,未经用户同意不能销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2
多收了,收错了,怎么处理,由谁来监督管理?一群流氓无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3
有些人又想做水霸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5
预存水费的应该计算利息,停水时应该给用户赔偿停水带来的损失,停水8小时以上的,应该给用户两餐的吃饭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7
最好的办法就是水费用完,水表自动仃,不应该有违约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8
不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09
最主要的是超过多长时间或者多少吨水未(忘)缴水费,供水企业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用户,如果已联系,但用户在规定时间不缴纳,按合同约定直接停水,要重新开通必缴清欠款和罚金。目前状况是很多住户一年充几百水费 ,但具体能用几个月,每月用多少,住户无从知晓,供水企业应该把用户不清楚的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给用户,用户知情不履行义务才能处罚金和罚款,所以欠费信息传递必须通畅才能让双方更好履行合同约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14
收钱的事都积极,改善服务和提高质量似乎是没那么上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15
太爱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16
请问,什么叫擅自改变用水类别?自来水可以煮饭,那么,洗澡?洗衣?冲厕所?洗车?洗地?装修?。。。。。。这些是否算改变用水类别?尽他妈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17
水费越来越高,如果这样规定的话,对打工仔太不公平了,有的一年才回家一次,那你们话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23
坚决反对,否则又被垄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25
停水就能解决的问题,为啥要销户呢?我可以这样认为不,销户要是下一个买了这房子还得花钱开户,是给你们创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22:28
只想秋后算账,不想秋前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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