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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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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58
既成事实,危害公共安全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53
养狗管理条例只有地方性法规根本不够,应当引起国家程面的高度重视,强烈要求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司法解释,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专门法律,规范养狗管理、狗主人违规处罚、伤人犯罪等行为规范,以严格规范养狗遛狗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48
狗犬升天,咬死咬伤行人事件天天发生。出门不怕偷不怕抢,社会治安好,就怕恶太伤人,男女老少提心吊胆。到处是狗犬拉屎拉尿,污染环境,咬死咬伤行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引发社会矛盾。希望国尽快立法,不准公共场所,小区养狗溜狗,还社会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45
不拴着就直接抓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45
附近都有那么多人,为什么不来帮一下忙赶走狗呢?好可怜的孩子啊!好可恨的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43
禁止养不就完事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40
我也同意这个说法,城市就不能养狗,因为城市人口密,很容易出现这种狗伤人事件,还污染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36
狗犯的罪应该视同养狗人的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29
直接判刑30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28
感谢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27
为什么出了事才采取措施!让一个小孩心里留下多大的伤?应该追相当部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27
我们这有权有势的人养了几只大藏獒,很吓人,很恐怖。不过幸好是关起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16
醒醒吧,狗是畜牲,兽性发作不咬人那才怪.,养狗人必须负刑事责人,必须重罚。那些一天抱着畜牲,口口声声么儿称呼不停,这些是人还是兽?非要与曽为伍,下辈子投胎时一定要找对地方,不要侮辱你父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6:15
任何人看见有犬不按规定外遛,都可进行自由捕杀,并由狗主人奖励给捕杀者100元,执法部门监督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57
希望政府部门长期抓;对流浪狗一律捕杀,对违规饲养犬只的犬主加大力度处罚,还公民一个安全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55
城市应禁止养一切的狗作为宠物,有利于年青人的家庭观念,婚姻观,有利于生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47
找恶狗主人最简单的方法,把狗带到原地放了,让它自已找狗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43
我也是让狗咬怕了的人,我最讨厌狗,也最怕狗,特别恐惧狗……有时候一路狗有十几个,谁不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33
两岁小孩受这么大一次的遭遇,在精神上就是很大的次积和阴影別说受的伤,应该给这些养狗人很很的罚款和教训,但也迷补了小小女童的伤和心灵的创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05:30
城市不准养那么大的,希望以后养人带出去溜达拴好绳子,如若不然也像查酒驾一样实行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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