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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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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6
狗主人就好比车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5
加入立法:不拴绳、不戴口套的狗,人人见而灭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5
爱狗养狗是各自的权利,但管好自己的狗是责任,如若发生恶狗伤人,理当付全部责任,施法部门应给于严惩,以绝后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5
多的养狗没素质,在成都多的地下停车场嗅的很,狗尿味道,真的恶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5
中国人永记历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5
长期不作为,恶狗伤人频发。民愤极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震慑那些不牵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那就快点立动保法啊,不从根源整说这些有屁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现在人养犬,无人管,以后变成犬养人了。为什么要养狗,狗仗人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伤到人了才查相关部门就是马后放炮,有些规定和法律就是个摆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哎,悲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4
不可原谅狗主人,恶犬伤人事件不是一天两天了,纵容和无视他人安全是骨子里的坏,必须判刑,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要办实事,才能保一方平安。行动起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严禁养烈犬,和大型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养狗的这家主人要护完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必须让狗主人受到民事责任同时还要受到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从视频中看来,白色狗没参与咬人,只在旁边转来转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冤有头债有主,愿受伤害的小孩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8:53
严格执法,狗太多,既浪费社会资源,又造成社会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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