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存在的问题:
-.对不予颁发《土地承包经权证》的问题,回复称根据通川区两办文件:“对矛盾-时解决不了的可暂缓确权。”80年代初就承包到户,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法出台至今24年,为什么还不给各户颁发承包经营权证?回复中的“一时暂缓”是指短期内。
二.回复称“李某东名下土地1.45亩,每年的粮食直补金发放公示了的,没有异议,李某东家当年承包的土地在全社不是最多的一户,按上届瞒报缩水面积比例计算,他家的1.45亩与获得的粮食直补金居全社首位,”现提出异议作何解释,全社各户缩水面积未得到粮食直补金,难道不是家家户户受损吗?
三.李某东的年龄造假比他弟弟李某云小4岁,未作解释回复。
四.2022年永红社区唯独李某东一户获得应急管理局给的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5000元和临时生活求助金1500元,他家的瓦房至今未重建,对应急管理局的两笔款未作解释回复。
五.李某东原在社区开会身穿电力制服,在其妻杨某翠的组长职务牌位被曝光后,社区到组开会杨某翠与群众在台下不言,也不到台上发言,更没有传达过上面的政策,还是社长吗?未作解释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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