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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温江区永宁法院王茂黎请回答![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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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江区永宁法庭,请回答两个简单的法律问题
温江恒大未来城三期至今没有合围的围墙,小区居民人身财产无法得到保障。124日,小区居民得知,温江区永宁法庭判决:支持商铺业主拆围墙的诉求,驳回商铺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100万的诉求。法院不采信本小区通过民主自治表决方式通过的围墙方案,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年 2月 6 日)的文件精神及小区原规划。
对此,恒大未来城三期1300余户业主坚决反对,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坚决保卫自己的家园。
在此,有三大疑团待解,请永宁法庭答复。
一、 指导意见是强制法规吗?
永宁法庭的判决书,依据之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年 2月 6 日)。该文件中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请问永宁法庭,该文件仅仅是指导意见,能成为强制法规吗?为何恒大未来城一期、二期、四期都是有围墙的封闭小区?为何新建的小区都有围墙?为何政府部门的办公区域,包括永宁法庭所在区域都有围墙?为何不拆除这些围墙?
二、 请说明小区围墙损害了商铺业主何种权益?
判决书中称,小区业主大会虽然有自治权,但是应当建立在维护小区业主集体利益的基础之上,小区商铺业主的利益同样是小区业主集体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应当损害小区商铺业主的利
益。故,本院对恒大未来城三期峰汇小区临时(第二次)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恒大未来城三期峰汇小区围墙方案(草案)》不予采信。
请问永宁法庭,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损害了商铺各种权益?损害数额到底多少?为何在判决书中未进行公开说明?
三、 永宁法庭引用的法条,与判决结果为何自相矛盾?
判决书中写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内容为: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内容为: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永宁法庭引用的以上法律规定,小区通过民主自治表决方式通过的围墙方案是合法有效的,为何引用的法条和判决结果竟然自相矛盾、南辕北辙,到底有何内情?
恒大未来城三期全体业主已经按民法典规定,对围墙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我们所有的流程和程序都合法有效,规自局已认可备案了合围的围墙方案。
围墙是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财产,任何破坏小区围墙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1300余户业主决不答应!
永宁法庭的判决严重损害1300余户业主合法权益,全体业主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保卫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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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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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院已收悉。该案我院已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24日已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如您对判决内容、结果存在疑问,我院司法释明中心可对您提出的疑问依法释明;您作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依法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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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判决书业主笑了!人民法院  没有为人民。请问开发商买房时为啥不告知业主是开放式?温江区政府公示楼盘规划时,为啥不白纸黑字的注明小区是开放式。现在引起民生问题了,才来追溯到2016年国家的指导意见。温江区政府办公大楼能不能拆掉围墙,开放一下?

发表于 2023-12-5 1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下次有这样的好内容,记得分享哦

发表于 2023-12-5 1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一人伤害全小区1300多户利益,是人民法院吗?

发表于 2023-12-5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审判长不站在公证客观的立场判案,有背事实依据,不知道收了多少好处费,太黑暗了。开发商都理亏,修了大半了,为了一户没有接房的商铺,让1300的多户人的安全不顾,真是许家印的好兄弟啊!

发表于 2023-12-5 1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上万人的居民居住安全!请支持尽快修好围墙!

发表于 2023-12-5 1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法院的这个逻辑,有围墙的小区商铺的利益就会有损害。 那全中国全四川全成都住宅小区外部配套的商铺还活不活啦? 为啥人家都能经营?商铺生意好不好,商铺业主有没有经济损失,跟小区有没有围墙有啥必然联系?

发表于 2023-12-5 1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判文像保护伞在保护了谁?最高法解释的民法典的业主自治公共区域投票决定,少数人利益服从多数人利益。温江永宁审判庭的法官可以视而不见这法条。胆大包天,凌驾于法律之上?

发表于 2023-12-5 1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式小区,太离谱了,严重损害了业主的人生安全,除非所有小区都开放,不然为什么就我们小区要这样!为了一个商户,下这样损害全体业主的判决,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23-12-5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围墙,发生了命案,是不是有这个法官买单赔偿,真是个笑话,哪个小区没的围墙

发表于 2023-12-5 17: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决有点搞笑,睁起眼睛说瞎话

发表于 2023-12-5 1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事无小事!老百姓的安全谁来保证?

发表于 2023-12-5 1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大人,你居住的小区围墙是不是也该拆了?

发表于 2023-12-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挺好的。反正工作严谨性也不用考虑,随性办案,随性宣判。民法典我之前还专门买了一本说好好学习一下,这个案例告诉我还是算辽,有那闲时间不如看看考公务员的书,当个官比啥都强。

发表于 2023-12-5 1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围墙,1300户人家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怎么保障,这还符合民生吗?流浪狗肆意出入小区?闲杂人员随意出入藏躲怎么办?如果拆了我们的围墙,你的小区是不是也要与民同步?

发表于 2023-12-5 1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拆围墙?开放式小区?真是个笑话,这是置1300户居民的人身安全于不顾?人民法庭?哪里对得起“人民”两个字。。。

发表于 2023-12-5 1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要强调我对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尊重和信任。然而,这次判决引发了我对公正性和合理性的疑问。我认为判决结果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1300位业主的的权益,
我呼吁重新审视这项判决。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关切,重申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原则,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修正这个判决。

发表于 2023-12-5 1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到商铺利益,看不到小区安全?崇州外来狗咬人事件才过去多久?小区的居民孩子被外来因素造成伤害谁承担后果?法院的人安排三步一岗五步一人守护小区吗?

发表于 2023-12-5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16年那个要求开放小区的办法出台的时候就被全国骂过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现在还能看到,真的是活久见

发表于 2023-12-5 1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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