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现在还有些地方的交管部门,执法不是为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是以罚款为目的。这样很不好!举例:一、2020年10月,我们四川南江县光雾山看红叶,上高速后刚穿过一个隧道到第一个服务站,结果在隧道出口就设了一个电子眼,而且有交警及时在服务站等着,我一个朋友的车刚进服务区就被叫住说是隧道超速,给了一张罚单,扣6分,罚款200元;二、与一条类似的事件发生在西昌菩萨岗服务区,甚至交警马上就打电话给车主,说马上在下一个出口去接受处罚,不去就将重罚,罚就罚吧,还换个花样,这不是故意耽误别人时间吗?维护高速路安全畅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不是拿来为地方小集体敛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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