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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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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1:58
公园,道路到处是狗屎,清洁员只是大概处理一下,屎还是糊在地面上,城市卫生和美观受到极大影响,影响全面禁养狗,有主狗伤人按蓄意谋杀治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1:59
恶狗伤人事件层出不穷,狗伤人后狗主人只负责医疗费用,而受害人所承受的痛苦和对以后生活的影响(比如留下伤疤,天气变化就会疼痛)以及20年内是否会发生狂犬病的心里担忧谁负责,所以我认为我们国家对养狗人的法律法规还不建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1:59
举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1:59
现在对于无接触过错责任划分太绝对了,不论是养犬无接触还是交通道路无接触,对于无接触过错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现在这些所谓无接触过错判定本来就没有觉得正确的参考,这样的一系列判定势必会带来甚至助长那些坏人利用这个点来做坏事,比如:碰瓷、敲诈等等一系列新的社会歪曲事实的社会治安事件发生,真的觉得这个所谓的“无接触过错”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希望那些法律工者慎用这个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0
全国城镇阳养犬总数,基本上是人口数量之十五分之一,1亿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0
但是有些人不想工作,偏偏来这里知道你这里有搞,就来这里被狗咬了一口,而半天没去工作,让我们赔付,这算真正的依法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2
首先非常点赞!!!能高额的投入养狗,为什么不去帮扶贫困的脱贫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3
看到烈性犬直接乱棍打死,欧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4
人民终于看到曙光了!欢迎包青天重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7
不能一刀切呀!这样的话那也会有碰瓷的人啊! 还有小偷呢???人家喂的狗看门,小偷偷东西狗都不能咬他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7
刑法立法才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8
养犬人最高可判死刑,才能显示法律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8
这是一条狗屁不通的条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09
看来可以碰瓷了。见狗就倒,然后要求赔偿。吓着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16
我认为这个政策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16
支持负全责,走在路上狗追人,提心吊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18
好!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18
应该负全责,由其是有的还养几支大街小巷到处拉尿拉便还不打扫。由其是景区及小区。希望管一管拿出具体错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19
禁养烈性犬,拍手叫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2:21
狗是动物控制不好自己,难道养狗的也不行?在家训练好,出门牵狗绳,做到了狗还能跑出去咬人吓人,咋和熊孩子一样,正常狗乱龇牙负责教育狗的主人要么安抚住要么直接一个大比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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