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鉴宝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合作频道
›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 ...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2
3
4
5
6
7
8
9
10
11
... 42
/ 4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06
搞笑了,无论受害者有无过错。这是哪个傻逼想出来的。那也行,只要有人打我,无论是否我有错在先,我把他杀掉,也是他的全责呗。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06
1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09
那就是鼓励惹事生非哦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10
爱狗人士认为狗的地位高于人类,人类在狗面前是低种姓层次,它们视狗如同爱人,不可或离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11
除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11
那岂不是对于某些人就有发家致富的道路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15
大型犬只是有点威胁人,赞同政府出台的法规,到处都是狗屎。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2
对于人无责被伤,狗主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定论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3
从来都不是法律法规的问题,而是执行落实的问题!无法落实的法律法规等于没用!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3
建意养一只小型宠物犬每月交城市清洁费100元,中型犬交200元,大型犬交300元;小,中,大犬每月交安全保险金50,200,500元。有钱养狗的就有钱纳税,建意每养一条小狗纳税500元,养一条中型犬纳税1000元,养一条大狗纳税3000元。有钱养狗没钱养爹妈,国家就应该制定严苛的饲养规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4
有道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7
支持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29
现在呀,人越来越没有良心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0
关键要严格执法才行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0
支持,应该禁止烈犬进入公共场所。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1
对养狗人不道德的行为应严惩不待。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2
不论什么犬都该圈养,伤人都是犬主人的责任,这一点应该写进法典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4
不管是不是烈性犬,养了就该管,就该牵好并戴嘴套,否则当“爹妈”或者“儿女”的就该负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4
支持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3:35
果然发达国家发达的不止经济…素质太低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2
3
4
5
6
7
8
9
10
11
... 42
/ 4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