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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xdm908070

[群众呼声] 两个月,她们像拿走八颗大白菜一样拿走了我86万(谨以此文揭露诈骗、见证维权历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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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6 0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8月底我去了一趟顺庆经侦,准备了4、5份材料,这是第一次找经侦,带着很大期望,因为疫情,进不去,就在门口把材料递给一名经侦警察。但是经侦一直不联系我。于是我9月20日我亲自去了一趟,再次准备了材料(准备材料也挺累的)。遇到一名经侦队长,该队长说“没有合同不归经侦管”,让我去派出所,材料也不看。我内心非常焦灼,但是看该大队长态度强硬,没办法,又去了东南派出所。派出所接案教官收了材料,后来一直不和我联系,直到10月13日,张所长发信息告知我“公安部下发了集群战役”,让我再次去顺庆经侦大队报案。于是我在10月14日前往经侦。经侦一名警官对接,他态度还好,对我进行了询问,表示以后案件就在经侦办。本来让我下次做笔录的,但是发生了疫情,我再次去已经是11月2日了。该名警官态度发生变化,说报案诈骗让我去派出所。派出所也不再接。就为了谁管这事,张副所长称“已经与经侦对接了,任警官和我联系”。于是11月7日我再次前往经侦,经侦给我做完笔录后,以“不重复立案”为由,让我签字,要把材料寄给山东周村。我当时急了,打电话给周村经侦,周村经侦表示他们管的是17年拆分盘,不管井喷。我知道一旦交给周村经侦,再无维权可能(山东警方不可能到南充来调查取证),这是涉及我重大权益处分的事,于是我据理力争,拒绝在笔录上签字,离开了经侦。这一事件让我非常伤心,蹲在马路边大哭了一场,打了12345进行投诉。
      我想说的是,涉及报案人重大权益的事,请警察把相关法律条款拿出来进行解释,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决定了事。以“不重复立案”为由,把南充发生的事让山东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是没法让人接受的。报案人不同、嫌疑人不同、案件发生地域和发生经过不同,这事和“重复立案”有什么关系?!我不是麻烦,我是带着创伤带着希望来报案的有血有肉的人!

发表于 2024-4-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xxdm908070 发表于 2024-4-6 07:36
2022年8月底我去了一趟顺庆经侦,准备了4、5份材料,这是第一次找经侦,带着很大期望,因为疫情, ...

真心为老百姓服务的人寥寥无几。

 楼主| 发表于 2024-4-7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2345电话也是弱势群体的一种自我救助,我还打了8110110,这是公安内部的监督电话。结果二者的回复都是山东周村已经立案了,不重复立案了。8110110是公安内部的监督电话,本来应该发挥监督职责,我的案件不属于“重复立案”范畴,为什么也要这样回复我,而且寥寥几句回复了就完了。
12345还给我说公安已经通过云端发送给山东周村了,以后派出所和经侦都不再受理此事。我打电话问周村经侦,周村经侦表示没有收到。弱势群体太难了,没有话语权发声都没人听,这种被潦草对待的方式让我很屈辱。
于是我又跟东南派出所联系,要求他们向我出具不受案通知书,我好去找检察院,张所长之前万般推脱,后来看我态度坚决,才在11月22日回复“你后天上午十点来一趟派出所”。距离我被赶走已经过去了十五天,这十五天非常难熬。
     对不起,警察同志,我给您们打麻烦了,增加了您们的工作量。但凡您们能向我推荐一个行之有效的维权渠道我一定不好意思麻烦您们。但是没有渠道啊,我去法院,法院说是经济犯罪,我找公安,公安又说是经济纠纷,两方都不接手,我怎么办啊?!路在何方?!

 楼主| 发表于 2024-4-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终于愿意受案了,于是我在2022年11月24日我前往派出所,一名警官给我做了笔录,并且在11月26日向我出具了受案通知书。5天后的12月1日,该名警官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一趟,我去了,该名警官向我出具了不立案通知书,说是上级机关以“不重复立案”为由拒绝立案。我想多问几句,派出所张所长很不耐烦说这是顺庆区公安局做的决定跟派出所无关。我立即前往顺庆分局法制大队,写了复议申请,进行了提交。期间我还问了山东周村警方,问他们接不接案件。他们说南充警方已经跟他们联系了,他们拒绝接手。 175617eodrd07aba8ma9r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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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在2022年12月18日拿到立案通知书的,距离我8月12日报案已经过去了4个月,从当初一无所知的报案小白到拿到立案通知书,在受了4个月折腾以后总算喘了口气。
        是东南派出所立案的,本以为立案了会认真查,毕竟进入了正式查案程序,但是办案民警一直不联系我。我问他钱还能追回不,他说难道你还在想追回钱?他说钱都打出去了的,我觉得这句话不对劲。我看他不上心,就主动要求和李某琼、杨小英对账,于是在2023年2月4日我在派出所见到了李某琼,她一点都无所谓,她把转出去的钱指给我看,我打给她27.4万,她转出去的钱和我打给她的数目合不上,而且李某琼当初给我说的钱由她转给公司,但是现在她把钱不明原因转给了私人,而且是瞒着我干的。她的转账记录就算拿来加数目,也有3万左右凑不上。我向该名警官表示李某琼账户有问题,该警官让李某琼再回去看看哪里算漏了?
       我一直对该警官把对方转出去的钱拿来简单想加的做法持很大异议,难道钱转出去就不违法了?!要骗子把钱留在自己账户上才算违法?!聊天记录显示,李某琼在邱联坤、周俞伶等人指使下来找我收钱,收完钱以后给对方报告,然后对方给她一个陌生人银行账户往上面打钱,这是明显的团伙之间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分钱,为何从自己卡上转给团伙其他成员,里面涉嫌用陌生人银行卡洗钱行为,就能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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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1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9日晚,我打电话给该名警官,得知李某琼也在派出所,就立即前往该派出所,李某琼和他老公都在,她正在签字,我看她气势汹汹的样子,我就问该警官,账合上没有?该警官说合上了,我说让我看一下,该警官说不给你看,反正合上了。(后来我和李某琼打民事官司,我在法庭上和李某琼相互交换证据,我看到李某琼账户合不上,我在4月14日就停止打款了,李某琼把她20、21日的打款都来加上。)再说李某琼又不止收我一个人的钱,凭啥子把那些打出去的钱都算我头上?!
       因为该警察当着李某琼的面表示账户合上了,李某琼气势一下子就上来了,她什么都不怕,她老公临走时还辱骂了我一句“你是你妈个什么东西。”然后扬长而去。
       该警察说李某琼没有责任,都是在坤坤等人的指使下打的,好吧,就算你说李某琼受人指使打款没有责任,那指使她打款的人(邱联坤、周俞伶等人)总有责任吧,你总要查吧!还有李某琼隐瞒我把钱转给其他人,那些接收钱款的人总要问一问吧!李某琼总不会发疯打钱,她们之间的沟通记录总要查吧!
        该警察一直表示钱打出去了就没有违法了,我一直不敢苟同!

 楼主| 发表于 2024-4-13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我又要求与杨小英对账,于是在2023年2月19日我在派出所见到了杨小英,这是继2022年8月19日杨小英在微信上说“我不认识你,你为何要打钱给我”,随即把我拉黑之后时隔半年我再次见到她。这个无耻的女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是撒起谎来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我曾经亲切叫她“杨姐”,在派出所见到她,我恨不得手撕了她,她害得我倾家荡产,想尽千方百计让我打钱给她,事后完全不认账,还骂我是傻子。
       杨小英非常淡定自若,该警官把杨小英的银行账单拿给我让我对账,我让杨小英一起来对账,杨小英说她眼睛看不见。我将我打给她的钱和她打出去的钱一笔笔对,明显合不上,至少从账面上看她至少吞了我20万,而我打给她的是59万,其他打出去的钱她也说不清楚原因,我完全可以认为是还私账或者洗钱(接收的人大部分是她们深圳团伙的)。
       这个王八蛋女人拿我的钱都是秘密进行,一次次以机会非常难得为由,以愿意垫付投资款为诱饵,怂恿我去贷款投资把钱打给她。在无法提现之后,面对我还不上巨额贷款的绝境,只字不提她拿我钱的事,给了我6000元援助款,表示对我的同情,还声称在帮助我,说为我付出了很多。说我不知道感恩。
        在我眼里这个女人就是个魔鬼,我把对的账单给她看,说她吞了我20万,怎么算?杨小英理直气壮地说,我给你做了账户的,账户要钱才能买,提不出现不是她的责任,让我去马来西亚找公司。她当着警察的面恶狠狠地说,账户是屎你也必须吃下去。
      这个女人的逻辑非常奇葩,说公司没有关网就表示还在正常运行,让我等着,总会把钱打给我的,我说等一百年呢?她说只要没关网就一直等。一边说一边问警察,她说得对不对?态度之嚣张跋扈,根本就没有丝毫畏惧心。
      我和杨小英在派出所吵了一架,后来杨小英说到中午了,她要回家煮饭了,就扬长而去,临走时抛下一句“我拿了你一分钱出门被车撞死。”
铁的证据表明她的确拿了钱的,但她无耻到连毒誓都敢发。
(以上内容皆有录音为证)

 楼主| 发表于 2024-4-14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本来负责侦查,查清事实真相,至于案件性质也应该建立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 面对杨小英、李某琼账户明显的漏洞,该名警官也不继续查下去了,我给他打电话,他都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我承认我心态焦急,说话可能得罪了该名警官,但是查清真相不是你的职责吗?难道你不愿意面对真相?!
后来我找该派出所杨所长,杨所长也不管,就这么拖着,中途他们表示我那个案子是传销,面对对方非法占有钱款的事实,他们除了回应是传销就再也没说过其他的了。传销也要查吧,传销难道就可以成为不查的理由?!传销就允许对方用一文不值的账户非法占有别人财产?!
我看该名警官无心查案或者有很大困难无法查案,就向公安部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名警察在2023年4月23日给我发来信息,让我去一趟顺庆公安信访。于是在4月27日我去了一趟顺庆公安信访,与东南派出所该名警官和张所长坐在一起谈论问题解决,张所长表示要联合顺庆经侦一起把资金去向查清楚,但是后不了了之。
顺庆公安信访当场表示案件要转交给顺庆分局刑侦办理。于是我的案子又从东南派出所转到了刑侦手里。我还以为会有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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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6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刑侦该名警官的查案行为,我只能再次用失望来形容。每一名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人去报警都是带着严重创伤和期盼的,既然东南派出所民警不查,换了部门应该查了吧。东南派出所表示没有能力查,偌大的顺庆区公安分局总有有能力的部门吧。说实话,对公安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我是外行人不了解,但是你们公安内部总应该对分工加以明确吧。现在转给刑侦查,应该是领导层决策的吧。
2023年5月6日我跟该名警察见了面,该名警察表示要将资金去向捋清楚,我以为他会负责任,还表示了感谢。5月25日我去找该名警官,他说杨小英的确拿了我的钱,但是把分给够了的。我当时情绪激动,表示不认可,杨小英给我的分是虚拟数字,一分钱都无法变现,既然她把我现金拿走了,理应退给我,我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我跟他争执起来,出来我打了12389南充电话,我就在大街上哭啊,问12389为何公安不愿意追款。12389说去问一问,后来再也没有回复我。
也许我和公安立场不一样吧,我的诉求就是杨小英应该把钱退给我,因为杨小英用了一个虚构项目把我的钱拿走了,其他钱分给了她们团伙成员,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侵占我的财产。公安显然不这么认为,该名警官一是认为杨小英把分给够了的。二是认为杨小英中途转了一部分钱给我,互有打钱行为。(杨小英打钱给我取得我的信任,之后又拿走我更多的钱。)三是认为杨小英在2020年12月份提了现的,所以4月份给我宣传不算欺骗。(但是4月份提现一直不到账,5月1日完全无法提现了。杨小英在5月1日以后还拿走了我大量的钱。何况杨小英隐瞒了诈骗公司从不兑现的真相,以跟随四年公司非常讲诚信的虚假宣传一次次诱骗我打款给她。)
     我在社交平台看到杨小英被警察询问以后过得非常幸福,拿着我的钱到处旅游,我心态失衡,焦虑和抑郁情绪非常严重。也有了强烈的不安全感,于是在5月26日和7月2日先后在麻辣论坛发帖倾诉痛苦。对于杨小英,我恨之入骨,她为了钱已经到了不择手段、泯灭人性的地步。我只有进行反击。
       对于该名警察,也许他有不得已的苦衷,或许他无法做主,因为他在6月11日、6月20日、7月6日、7月17日都说在等领导研究,后来不了了之。7月17日、8月21日我通过信访的方式与顺庆公安分局进行交流,该警察表示10月初会给我一个结果,后来不了了之。我没法理解,只能用“不得已”来思考吧。
      我和该名警察立场严重分歧,我正承受着撕心裂肺的痛苦,该名警察已经见过了许多痛苦。我只报了一次警,而该警官办了无数的案子,他见惯了许多像我这样的人和事吧。淡然,就是这样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该名刑侦警察从2023年5月份查到2024年1月份,告知我他不再主要负责,案子交给了经侦,至此,我的从2022年8月12日到东南派出所报警,案件经过了从派出所到经侦到派出所到刑侦又转给了经侦,至今没有给我任何有效答复,与此相对应的是,我看到拿走我钱的人依然过着非常自在舒服的生活,她们根本就没有把报警当回事,李某琼非法占有钱,还强硬表示“老子就是一床烂棉絮,一分钱都不可能给你。”蔡德明、邱联坤等人把我拉黑以后继续发布诈骗信息。而且还是明目张胆地进行。在社交平台看到她们灿烂的笑容我就向看到魔鬼一样,我看到她们这个样子心态挺失衡的,就向警察讨要公道,然后就是僵持,然后……就拖到了现在。

 楼主| 发表于 2024-4-21 1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说钱追不回,案子破不了,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公安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报案长达1年8个月的时间,顺庆公安局东南派出所、刑侦、经侦相继轮换介入此案,却任由对方非法占有钱款而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行为我实在没法理解。而拿走我钱的人都是有名有姓,是现实中生活的熟人,我报案1年8个月没有对她造成任何不利后果,她反而气势汹汹,强压我一头,在法庭上辱骂我是傻子,拿了我至少10万还撒泼耍浑说“老子就是一床烂棉絮,一分钱都不可能给你”。说实话,这么嚣张跋扈的骗子真的刷新了我的三观。

 楼主| 发表于 2024-4-23 2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就是骗子以投资基金(水之美井喷)进行理财为由让我给她转款做账户,说是投资项目,结果投资到骗子自己的口袋里面去了。骗子就这样心安理得地非法占有别人的投资款,轻轻松松达到不劳而获发家致富的目的。手段之卑劣和狡诈,其心之贪婪和歹毒,让我大开眼界,这是一个富有典型性的一个电信诈骗案例,我将会把它形成一份报告书。

 楼主| 发表于 2024-4-2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之美井喷理财是诈骗团伙虚构投资理财项目(BTC36井喷),且项目标的额巨大(分为1.4万、3.5万、7万、14万、28万),以高利为诱惑(60%的收益率),团伙之间相互合作,通过各种方式的洗脑达到让你深信不疑的目的,把钱交到骗子手上,通过在后台操纵给你做一个数字账户做掩饰,最后无法提现,所有投资血本无归。
     这个案子非常具有典型性,一是反映了诈骗正在从小金额走向大金额,这些钱的骗取基本是通过虚构理财项目,以高利进行诱惑,主打投资周期短、风险小,引诱你去贷款投资,从而达到骗取投资款的目的(当然骗子会娴熟使用一系列手法,力争掏空你的钱包)。
       二是反映了诈骗正在从线上走向线下,那种传统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遥控诈骗已经不能完全获取受害者的信任了,于是骗子化身为身边的熟人、朋友甚至是亲人。他们在现实中跟受害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通过话术和既往的交往经历容易赢得受害者信任,于是在她们现身说法、信誓旦旦的保证下,很多受害者出于信任将钱打给了对方,被对方占为己有。很多受害者都不敢相信身边人会这样来骗她,她们在金钱上遭受巨大损失的同时在情感上也被无情伤害。骗子的恶劣行径无疑制造着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尤其是对熟人、朋友、亲人的信任危机,这是对社会和谐、安宁的严重破坏。
       三是反映了骗子横行的社会现状。杨小英居然把她的头像、真实姓名和手机号挂出来明目张胆地收钱,这一切都是公然公开地进行,在我无法提现、血本无归且请求她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把钱还给我时,她把我拉黑了事。在公安面前,她对我态度也非常强硬,没有丝毫愧疚,还攻击我的“贪婪”。所以我对她可谓是恨之入骨,在看到她被公安询问以后依然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心理极度失衡,不得不在网上发帖。
       四是被诈骗后受害者应该怎么办,都知道要报警,但是现实中司法程序对许多受害者而言是一个陌生的程序,受害者不会报警,或者报警后拿不到受案、立案通知书。我是在2022年8月12日报警,2022年12月18日才拿到立案通知书,直到现在还没有结案,许多水之美的受害者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立案通知书,放弃的人很多。在期间,我到法院去起诉过李某琼,因为李某琼在微信聊天记录里说“钱回不来就赔给你”,但是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驳回了我的起诉。民事走不通,现在只能走刑事这条路,但是这条路也很难走。距离报案已经过去了近两年,至今公安没有给我一个实在的答复,现在我还在为一个“受害者”的身份在跟公安交涉,期间产生了很多波折和矛盾,我也心力交瘁,出现了抑郁焦虑等情绪问题。这抛出了一个问题,受骗后何去何从,受害者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司法支持和保障,这直接关系到受害者对维权的信心和信念。

 楼主| 发表于 2024-5-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走我86万元的是两人,一位是李某琼,一位是杨某英,我本来与杨某英没有认识可能的,但不幸的是我认识了李某琼,李某琼又以“大恩人”的身份将杨某英推给了我,在这两个人持续不断的洗脑之下,我将27.4万元打给了李某琼,而杨某英,在对金钱无止境的欲望中,在明知道我是贷款投资,一次次怂恿我去贷款将60万的投资款打给了她,她对钱就像鲨鱼嗜血一样,不把你的钱包掏空誓不罢休,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丑恶的一面。
      杨某英代表了社会上的一类人群,他们文化程度低(杨某英小学没有读毕业),却深谙人心,练就了如何运用话术让别人相信心甘情愿掏钱的技能,她们的经济来源主要就是利用项目,忽悠别人投资从中获取高额收益。在项目崩盘以后,她们也知道如何最大程度为自己免责。也许项目并不是由她们设计的,但是项目却为她们掠夺别人财产提供了掩护的载体。据我所知,杨某英给别人宣传投资水之美井喷理财项目至少获取了100万以上的收益(她从我这里就拿走了60万),她还给别人宣传鼎益丰,现在鼎益丰也崩盘了,但是杨某英却可以从别人投资鼎益丰的资金里面获取17%的介绍费。鼎益丰项目中投资者是将钱打进平台,杨某英获取提成,而水之美拉到一个人就可以直接占有受害者的投资款(当然,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这无疑给杨某英等人拉人投资水之美提供了极大的动力,杨某英为了得到受害者的钱可谓是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在我被诈骗86万的经历之中,杨某英发挥了主导者的角色。
      杨某英是以“李某琼大恩人”的身份走进我的生活中的,因为李某琼言辞恳切,对杨某英感恩戴德,而且杨某英还是水之美诚信和强大的见证者、亲历者,她声称自己跟随水之美已经四年了,没有任何问题。就这样,在种种因素的加持下,再加上我对现实诈骗的识别能力较差,对这一类人的交往经验较少,杨某英几乎一出场就博取了我90%的信任。殊不知,我已经成为杨某英等人瞄准的对象,她们之间相互配合,对我形成合力,构成了一个诈骗包围圈。在杨某英眼里,我就是行走的人民币,在博取到我的信任后,她就开始一步步设下圈套,让我心甘情愿地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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