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区公安局回复:
2024年4月3日9时许,邵某某(女, 51岁,巴州区人)在江北大道中段某内衣店购买内衣时,与相邻女装门市业主赵某(女,37岁,巴州区人)
第一点:发生争吵,赵某将邵某某推倒在地,双方相互辱骂抓扯。首先发生争吵。
我表示反对,我很礼貌的请她三次要求离开我的店铺门口。其次我推她手臂的时候,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臂,并没有倒地,
第二点:其次相互辱骂和抓扯我表示反对,我并没有辱骂她一句,抓扯动作是邵丽华女士一直抓扯的我,我无法挣脱。一个干农活的女士力量是我无法匹敌的,
江北派出所值班民辅警前往现场,口头传唤双方当事人至江北派出所接受调查。
第四点:传唤和调查只有我一人,邵丽华直接去医院检查的。并没有进行调解,
邵某某被巴中市中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第五点:作为公安民警捏造事实。我作为本人也将保留所有证据,我会向更高级的部门反映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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