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两句,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懂行、成都市物业管理也好服务也罢首先是定位不准、其事就是个服务性质的企业,真实服务就是公共区域,住户家里没有任何服务,为什么按小区住户面积收费,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是按住户实际人口收费才合理,人口少给公区影响少人口多对公区相对影响大一些,第二、取消服务公司一二三级资质,说白了就是拿这个资质好收高额费用,第三、物业服务公司是个新生企业绝大多数企业及人员,根本就不懂服务这个含义,找几个人搭个草根班子就是服务公司了在劳务市场找几个农民工就开始收费服务了。更让人奇怪的是办事处及社区插手所谓的招投标将这些公司招进小区、在全国各地都有这种怪现象,谁来管呢?服务收费怎么定标准?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谁来培训?我个人的观点,这些事怪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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