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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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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6
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8
同意,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8
前几年好多类似情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8
人都跑了,定了罪有啥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9
就是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3:59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0
应该以诈骗罪起诉论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0
同意,坚决打击卷款跑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2
支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3
直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3
不需要征求意见,十年前就该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7
早该立入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08
这样的司法解释不能说没有用,而是来得太晚了,这种套路消费者然后卷款跑路的行为不是最近一两年才出现的,而且法律漏洞还多,不足以纠正歪门邪道。针对这种预付费消费行为,不法经营者为了能规避法律制裁,已经开始寻找职业闭店人来为自己解决麻烦。当他们需要卷款跑路的时候,会提前把公司过户给职业闭店人,且不会告知消费者,职业闭店人接手以后,会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将所有的关键环节都做到位以后才突然闭店,消费者最后都是投告无门,因为职业闭店人已经利用对法律法规的深度研究,堵死了消费者维权的所有路径,最后可能是一个退休老太太出来充当替罪羊,她就是公司易手以后的法人代表,你想拿她的财产来执行判决都没有可能,因为她啥也没有,她也不怕被列为失信人员。而那些不法分子或许已经另起炉灶,准备收割下一波韭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1
学校的收费太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2
赞同,支持把所有卷钱跑路的都该认定为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2
早该明确处罚界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3
为维护商业诚信,稳定市场交易,直接定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4
这需要征求意见吗?就是属于诈骗嘛,就如会东县法官罗德芬,利用职权,以欺骗的行为,至使原告经济上受损失,精神上受打击,也属于诈骗,但是小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4:15
卷款跑路者就构成诈骗行为,必须从重、从快、从严给予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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