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司法解释不能说没有用,而是来得太晚了,这种套路消费者然后卷款跑路的行为不是最近一两年才出现的,而且法律漏洞还多,不足以纠正歪门邪道。针对这种预付费消费行为,不法经营者为了能规避法律制裁,已经开始寻找职业闭店人来为自己解决麻烦。当他们需要卷款跑路的时候,会提前把公司过户给职业闭店人,且不会告知消费者,职业闭店人接手以后,会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将所有的关键环节都做到位以后才突然闭店,消费者最后都是投告无门,因为职业闭店人已经利用对法律法规的深度研究,堵死了消费者维权的所有路径,最后可能是一个退休老太太出来充当替罪羊,她就是公司易手以后的法人代表,你想拿她的财产来执行判决都没有可能,因为她啥也没有,她也不怕被列为失信人员。而那些不法分子或许已经另起炉灶,准备收割下一波韭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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