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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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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8
我是消费者,赞成降此行为归属于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8
那还用说吗?应当重处,罪加一等,不然要不了几年,那些行业就会成热门职业,那还成什么体统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8
以诈骗论罪,从重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9
老赖也该定义为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9
就是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9
那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9
本来就是恶意欺诈!早就该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19
完全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0
成都环宇博睿教育咨询公司,四川心之源教育培训机构这两家都是骗子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1
定性为欺诈是不是意味着派出所民警就能够介入了?之前我们报到派出所民警是不予受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1
请国家重视一下,现在装修公司好多都是收了钱,不装修,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拿了钱跑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1
要惩戒健身房乱象,合同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1
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1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2
前年报名的一个教培机构就卷款跑路了,一共370来个人,每人差不多3400元。必须要构成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2
总算是干了点正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3
必须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3
同意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23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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