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应该把催收公司,弄为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借钱不还的老赖太他妈多了,法院也不作为,反而有保护老赖的倾向,这个社会已无诚实信用可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我同意最高法的意见,对网上诈骗给予沉重的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不好意思说,我就遭遇过,损失虽不大,但令人深恶痛绝。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垃圾股上市 也属于诈骗行为 监管部门属于帮凶 同等罪名  这样的市场还价值投资给股民带来多大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8
华宇上品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明显的犯罪先征求屌个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早就应该这样了,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在实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严打健身行业预售行为,后期健身房跑路、店家踢皮球,诈骗百姓,损害百姓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教育机构和教育平台必须清理下了,还有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弄得平民百姓是苦不堪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应该定性诈骗!用法律的利剑斩断这样的欺诈黑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39
应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0
早该出台了吧,四年前办卡的健身房跑路了,我们派代表去派出所,派出所直接告诉我们别费劲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0
早就该出台相关的法律了!让不法分子无空可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0
值得肯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1
不只是健身美容教培,其他各方面先收钱后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卷款跑路的都应该是为欺诈罪,进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1
民航联盟就是欺诈行为,又有谁来管呢?投诉无门!不了了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2
关键是就算定性为欺诈,相对于收益来说,违法成本也不算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2
法拍房机构也该被定成梱绑似欺诈罪,,他们没办成事,是不退2万佣金的,多少人上当,状告无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