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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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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4
收取中介费,不履行的,应构成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4
骗两万多,怎么要回来,法律太不健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法律支持出来了,接下来就看执行力了。希望能严格执法,让法律起到好的效果,营造让大家安心有效地创造财富、消费财富的社会氛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这些行为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何须征求社会和公民的意见?!只是某些司法人员为了自己的利溢依法依规做出判决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亲身经历,改开后公司法不规范,相关部门监管不作为,连工商局自已登记注册的诈骗公司说联系不上,找不到法人。全国跑路导致受害者投诉无门,应该整治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直接入刑,同时跟他一起的既得利益者,包含亲属,哪怕没犯罪也要一起抓,毕竟用了他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5
关键没人处理啊,人都找不到,打12315也说莫法,找不到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凡是卷款跑路的都是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邦收款人打官司,收了要款人的现金,又多久都无音讯的,又不回答收款人的话,这种祘欺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这种收款就跑,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6
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7
支持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7
法院应该把这些人抓起来,好好审查,我也是受骗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7
对任何经营的范围,收取预付款而跑路的,都应视为欺诈,应立案追查,对欺诈者判刑,重者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17
这就是诈骗,我就被健身房收钱跑路过

发表于 2024-6-6 2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复杂化套路化,官方给他简单化标准统一化行业,免得各自花里胡哨的骗消费者,搞得官民消费者脑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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