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整理了内容,你们都是一大段,看的我人脑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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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身份介绍**:
- 姓名:石德春
- 身份:余忠顺儿媳
- 居住地: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牟家镇联合村3组村民
- 目的:为公公的死亡伸冤
2. **案件基本情况**:
- 起诉被告:梅可超、梅碧花、梅可统
- 起诉罪名:非法建房、故意伤害致死
- 事件经过:2019年6月18日早上6时许,84岁的公公独自一人到田间务农,与邻居梅家三人因封占公共道路发生纠纷,被殴打致死。
3. **司法过程**:
- 邻水县公安局:经司法鉴定发出刑事立案告知书,后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 邻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违法,错误划分双方责任,以民事赔偿一万余元结案。
- 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转至广安市中级法院,程序违法,未及时纠正错误判决。
- 向广安市政法委信访:案件未得到合理解决。
4. **上访及后续**:
- 石德春依法逐级信访,后在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严选保母北京站工作。
- 向北京公安部反映案情:被指令返回地方索要赔偿。
- 邻水县政府到京接访:表面承诺赔偿31万余元,实际抢夺手机。
- 非法押回四川:在没有法定手续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劳务合同终断,损失5个多月工资。
5. **再度上访及拘留**:
- 2023年2月24日至3月1日:被邻水县政府从北京绑回四川并二次拘留,未赔偿。
- 2023年3月30日:第三次进京务工,凌晨4时在河南省郑州市被拦截,被打导致手肘粉碎性骨折。
- 截访人员用手铐束缚:带回四川才住院治疗,手肘接骨、设置钢架、缝合二十多针,住院治疗151天,费用由公安局和政府承担。
- 出院后:申请支付后续护理费、治疗费和生活费,被邻水县公安局拒绝,至今未进行伤情鉴定。
6. **申诉过程**:
- 向广安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申请监督:未得到回复。
- 2024年1月24日:向广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审查,被告知不予受理。
- 向四川省政府申请监督:省政府派出机构限广安市政府十日内提交行政行为和答辩,后询问是告政府行政机关还是个人。石德春表示告邻水县政府和公安局。
- 2024年3月1日:省政府派出机构发出告知书称广安市政府不受理并无不当。
7. **请求**:
- 恳请上级领导部门重视此事,依法查明事实真相,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连带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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