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一下回复者,你看清楚明白没有?
1(以持续交易,高度盖然性,支持连提供了货物都证明不了的原告数量,是根据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難道判罚正确?
2(依据民法典,使用高度盖然性判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需要证据链条完整,请问欺诈,违背合同法诚信原则。作为供货人以达到欺诈钱财的目的,就以一个忙字,不履行责任义务,我想再问一下回复者,你退下国家及人民给与你的权利回归生活,请仔细看一下判决书,也扪心自问一下如果所有程序都完成的情况下,签字确认需要几秒?怎么有合理性。要么就是偏袒原告,要么就是欺骗法官无知!)
3(就依据你的回复,请问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是那些?要素不确定的因素是谁造成的?)難道(法官以用我们平头老百姓的话,猜数量猜价格,最后以很有可能!判罚!请问依据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
4(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依据合同法,原告是否举证完成?)
5(民事纠纷源于我的生活琐事,用很有可能至少百分之五十一的人认同,请你回归生活后,问问你长辈,这种判罚他们是否认为合理,符合社会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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