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4)川16行终116号案公平、公正、公开审判。
2023年10月30日在网格员带人撬锁入室“抢劫”资料,被该小区监事会成员现场阻止,已终止服务合同的原物业将该小区四个监督小组封存打包编号的全部资料企图拿走。
此时由原物业与小区一网格员联合导演一束戏;(封存资料未经监督人员的允许,不准拿走这些资料)。原物业留守人员后退倒地,指挥撬锁人立即报警,说有人将原物业人打伤,导致手臂骨折。紧接广安区一执法部门警察3人到场,马上通知特警3人到场,将其维权老人(年近73岁),“软禁”于物管会办公室。同时在11点49分一警察非法将该办公室内唯一的一个摄像设备(摄像头)拔掉,紧接几个警察将维权老人掀翻在地,一名辅警用尽全力将其老人按住,反铐押走。
事后,撬锁人既命原物业将四个监督小组封存的大修基金、公共收益等全部资料”抢劫”一空。
该执法部门在此次执法过程中,仅凭报警人言词,涉嫌暴力执法(使用手铐缺乏事实依据),涉嫌充当了该原物业公司的经济保护伞。
请求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依法追回这个执法部门涉嫌违法执法导致非法毁灭证据(包括摄像头的真实录音录像过程)。追回四个监督小组(物管会,监事会,热心业主,网格员,原物业)共同封存全部资料,其中严重牵涉违规违法签字所用的大修基金原始记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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