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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sq12369

[即时新闻] 法律没有授权的不得判决、裁定公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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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3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明确禁止指供诱供逼供;以欺骗的手段制造猜测性、推测性证据;篡改、添加询问笔录;违反办案程序;制造假笔录签假名或不签名;连夜审讯受害人等等行为,法律严格禁止,可公安不受法律的约束,一条一条的违法事实、证据都伪造出来了!如此践踏法律,居然还作为定案证据,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25-6-14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理腐败分子要清理心冠状病毒么,那么,还有腐败吗?

发表于 2025-6-16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lsq12369 发表于 2025-6-13 00:54
法律明确禁止指供诱供逼供;以欺骗的手段制造猜测性、推测性证据;篡改、添加询问笔录;违反办案程 ...

应当给权力带上笼头!

 楼主| 发表于 2025-6-1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弄虚作假

 楼主| 发表于 2025-6-1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应当做到有错必纠。

发表于 2025-6-1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案的证据违法,应当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发表于 2025-6-21 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怕丢面子而不纠错!

发表于 2025-6-2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都没有一份真名实姓签字签名的一份笔录,居然还申冤23年,如此践踏法律天理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25-6-2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铁证证实冤案,怎么就这么难翻。

 楼主| 发表于 2025-6-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的权力一定要严格执法,不要乱来,因为你有权力乱来,都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大家都乱来,指不定哪一天你落马了,没有权力,你自己或者你的后代都可能会成为哪个被冤枉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25-6-2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权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楼主| 发表于 2025-6-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非法制造证据,天理难容!

 楼主| 发表于 2025-6-27 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25-6-28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办案人员是懂法的,纯粹是政绩作怪,有意混淆是非,以此达到升官晋级的目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6-30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25-6-3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松有、苏小明、沈德咏是落马了。可是他们的残渣余孽还在兴风作浪!

 楼主| 发表于 2025-7-3 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压案捂案,司法空转,程序空转,不作为,

发表于 2025-7-4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lsq12369 发表于 2024-10-17 12:28
法院是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本着有错必纠,实事求是的原则,而不应该将错就,一错到底!

顶!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政法队伍整顿期间,法院处理顽瘴固疾案件,南充市中院责成仪陇县法院对“张雍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显示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纯屎栽脏陷害。

 楼主| 发表于 2025-7-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政法队伍整顿期间,法院处理顽瘴固疾案件,南充市中院责成仪陇县法院对“张雍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显示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纯属栽脏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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