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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恳请南充中级法院召集原被告辨别证据,查实伪造证据诈骗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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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 14: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共同维护南充的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 1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民事枉法裁判罪仅需给受害者造成十万、二十万损失即应刑事立案侦查的构罪规定,此已经达到数百万元的损失就远远超过构罪金额。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有犯罪事实而不追究犯罪的,即构成徇私枉法罪…可见案涉有多少人构成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建议、市检察院建议,明确法院判决不公和有问题,而南充中级法院却仍然迟迟不对错判处理…让我真的是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找政法委、找监委,还是学别人抖音、媒体呼冤叫屈…

 楼主| 发表于 2024-12-4 1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因为南充中级法院审监庭等相关人员不接电话,检察院让我找中院处理。逼迫我不得不又一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闹访“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枉法裁判、徇私枉法、诈骗犯罪…院长纠错”,后由其院信访处人员劝说给我出具了一份《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访申请表》并签写上接待人名字…称一定将此申请和所交关于我已经因为错判未纠被诈骗数百万元,请求院长发现的材料交到徐新忠院长手中…期待徐院长启动纠错和移送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12-4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犯刘守孝通过法院枉法判决诈骗成功“抢劫”到的我方一千多平方米价值数百万元的门面资产,现在因为畏罪也不敢我强行抢占。而我因为法院不肯纠错追不回来这巨额的被诈骗财产损失…让我怎么办?是不是非得逼迫我拿刀讨公道?

发表于 2024-12-4 2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伪造证据,是不是诈骗,南充法院自己分不清、查不出,为什么不移送公安局来查?肯定是心中有鬼,怕纠错揪出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24-12-6 13: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查、询问、侦查、调查、听证、核证…历经无数道程序和艰辛的取证侦查、调查发现的判决错误,并公对公的《建议函》至法院明确载明法院判决不公正和有问题,现在也撼动不了法院的权力腐败。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2 13: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此次由市检察院的证据复查建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勇旗庭长和胥雪梅副庭长作为承办法官参与复查,也仅仅只是拿出原判决所采用的由刘守孝所举的如80万元零星工程这一个伪造证据,根据其证据上显示的事实来审查证据“三性”…用不了一个小时时间即可查实原判决认定的这个证据涉嫌伪造证据诈骗犯罪。更是查实原判决认定这一事实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2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的我在王维登漏逃本案罪行惩罚时,心中一直隐隐感觉到里面是否还隐藏着比王维登更大的“内鬼”。现在的我,也在申诉中偶尔传来其纠错阻力来自于审判委员会…让我愈来愈相信之前仅只是怀疑的“东东”真的是存在。否则,面对如此暴露的众多犯罪事实的错误判决,为什么会有现在的纠错难?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1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此案,传说中的“睁眼说瞎话”和“歪理邪说”可算是见识到且几乎都是这样流行在诉讼、审理、申诉的每一个环节里…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依法查处诈骗和枉法犯罪。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据“谁告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对原判决所采用的原告(诈骗犯)所举定案证据“三性”及证据力进行鉴别审查,仅拿其中一个80万零星工程证据由原判决仅用一句“80万零星工程结算有冉林进和刘守孝双方签名确认,且冉林进在原一审重审中并未主张80万元零星工程系自己所做,故刘守孝的主张应予支持”的判决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根本不需要我提供任何新的证明证据,仅需拿此伪造证据和原一审法院笔录与判决书即可查明原二审判决乃捏造查明事实和编造本院认为的事实理由的枉法错判事实。事实和理由是:原判决所采用的此伪造证据上,并无冉林进的“确认”事实存在。实属凭空捏造。原一审法院笔录中记录有“冉林进是一直主张此80万元工程是自己所做”和原一审法院判决书查明此事实而不予采用此证据的事实可以证明原二审判决乃捏造事实和编造事实理由的违法错判。仅此即可完全依法依据发现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和发现诈骗和枉法犯罪…仅此一个80万元含利息错判结果,就已经让我被诈骗既遂损失100多万元之巨…此金额达到并远远超出《刑法》中诈骗罪和枉法犯罪应予刑罚惩处的定罪情节应达到的法定追责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口称“一个80万好处理,全案诈骗不好处理”的说法,完全就是其推脱责任的说辞。事实和理由是:审查原判决采用的证据是否具备证据“三性”及证据力,审查并发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确有错误?发现证据不具备“三性”及证据力、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时,由其及时向其院院长请示汇报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纠正错误判决是其职责。发现诈骗犯罪和违法错判情形,及时交由本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进行调查处理,并同时向院长汇报由其院院长及时纠正错判并督导相关部门对涉及诈骗、违法错判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后,将发现的诈骗和枉法犯罪事实及时移交给具有侦查权的相关部门刑事立案侦查。否则,其坚持自己的“法院莫法处理”行为就是严重的渎职、枉法…放任数百万元金额的诈骗犯罪既遂且让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人员继续逍遥法外…即是严重犯罪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7 19: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任勇旗庭长所称以原判决、裁定产生了既判力“莫法处理”的说法是否正确?我也进行过网上搜问和案例查询,即便是最高法作出过驳回申诉的裁定,本院院长如果发现其院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也可以依职权启动院长纠错。由此可见,任勇旗庭长的既判力等“莫法处理”的说法就是其不履行职责的推脱说辞。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8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和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的建议纠错函,明显是看清楚了法院裤裆里装满了一裤裆的屎,不是谁帮其拿几张纸就可以擦洗干净的问题,而是需要其自己脱掉裤子好好地清洗…我现在就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这样的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8 1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满裤裆里的屎自己不去冲洗干净,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何以主持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函称其院法官是明知而不公正错判,建议其重审纠错。检察院函称其院判决所采用的证据存在伪造、瑕疵,建议其对相关证据进行复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到这样的建议时,难道还不知道自己的裤裆里满满的屎已经是有多脏有多臭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9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委会、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在面对本案涉及到严重错案和违法错判的涉刑事诈骗与枉法犯罪案件,均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介入督导审查、调查、督察…不徇私情、依法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9 1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公安机关和市县检察院的介入,让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于2019年就通过法院判决诈骗成功,因为畏惧刑罚惩罚至今也不敢前来抢占我方被其诈骗到手的数百万元巨额财产,这就是证明其诈骗犯罪事实成立的最有力的事实证据。大家认为呢?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9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送给王维登的是“土鸡蛋”真金白银,诈骗到手的是判决书和裁定书“纸黄金”,几百万元的巨额财富天天挂在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头上达到十年,却看得见不敢伸手拿而急坏了脑袋“脑梗阻”…一想到这些,我在痛苦中又感到一丝欢欣…论自己痛苦万分,而其遭遇的痛苦可能也不会压于我吧?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0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12月4日,由我递交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信访接待人员接收的共124页《冉林进向南充市检察院听证会上所交申请监督和控告材料》中,列举出来的用真凭实据证明4013号案和30号案涉及伪造证据和诈骗犯罪、枉法犯罪共十四项判决错判事实的监督和控告事实…每一项错判中都存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各个犯罪事实。望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信访材料中核实查证,发现错判及时纠错。发现犯罪及时移送。不徇私枉法,不渎职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0 1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中的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犯罪事实而故意包庇隐瞒使他人不受追究的行为即构成徇私枉法罪。由此可见,原来和现在的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朱苏川、胥雪梅等申诉中的审查法官,均具备刑事案件的审判专业和犯罪事实的鉴别能力,却故意隐瞒隐藏其中的重要犯罪案情及犯罪情节,对一个个诈骗犯罪证据事实“枉法裁定”和坚持“莫法处理”…应该构成《刑法》中的严重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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