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xdm908070

[群众呼声] 致顺庆公安分局刘向阳局长,请问我报警无用怎么办[已回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3 1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报警自己被骗,我说她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公安说那是转发的,我说钱被她们侵吞了,公安说打出去了的,我说她不明原因给别人转款,公安说她是在别人指使下打的,我说她们非法占有我的投资款,公安说把分给够了的,我说我被骗了,公安说传销就是这么个模式,本身就是骗。法院认为是经济犯罪,公安给我撤案通知书。最后的荒谬结果是,我被撤案了,我和杨小英那个收取侵吞别人上百万投资款的人成了一类人。
第一次去报警也是最后一次,深深感受到弱势群体的无助,骗子都嚣张得拉黑了事,到处旅游,反过来辱骂我不要脸。

发表于 2024-12-13 2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13 2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3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还给我设置了一道极难的题,要我拿出她们明知道无法提现还给我宣传的铁证,还必须是在我给她们打款之前就知道无法提现,只有这一种情形才叫骗。我就奇了怪了,你公安是搞侦查工作的,你不去查让我去拿铁证,我一个受害者能接触到全面的证据吗?要不你把侦查权转给我,我保证只查半年就查清了,还不用拖两年半。
我不是没有给你们证据,我给了的啊,证据都给了不下五万字了,关键你不理我啊,杨小英自己17年的投资都分文未回,她在21年向我宣传水之美非常讲诚信,一条又一条诈骗信息给我发,关键她还把我的投资款瞒着我侵吞了,我的证据给你们了,你们又说是打完款之后才说的不算,你们的证据又说是警务机密不能透露给我,我横竖只能接受你们给我安排的传销参与人这一身份是吧?你觉得骗子要骗钱会来告诉我无法提现吗?这个逻辑不是很荒谬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1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有无归还财物的意愿:如果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所占有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对财物的处置方式:例如将财物用于非法活动、肆意挥霍、携款潜逃等,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 自身的履约能力:明明没有履约能力却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获取财物,并且事后也未积极创造履约条件,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
- 取得财物后的表现:获取财物后逃匿、隐匿财物、拒不返还等行为。

例如,甲向乙谎称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乙将资金交给甲后,甲将资金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并且在乙要求返还资金时拒绝返还并消失不见,这种情况下,甲很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法律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出了规定,李和杨打着投资BTC36基金的幌子要我给她们转款,她们把钱拿去自己使用或者瓜分,顺庆分局的公安说的是她们把分给够了的。让我难以置信。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15: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不是打击犯罪吗?为啥去保护骗子!我除了要告骗子,还要闯司法的难关,我一个受害者值得你们那么花精力糊弄吗?!

发表于 2024-12-1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天真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天真是什么意思?我要习惯是吗?把钱送给骗子用?人没有良知吗?法律是虚设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真也好,傻逼也罢,无权无势又怎么样,我倚靠的是法律,尽管我遇到了阻力和障碍,但是我相信法律的光芒会照射在我身上,我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更没有去侵吞过别人一分钱,我的钱全都是别人用手段骗出来的,我就是受害者,而且如果我都放弃的话,杨小英这些人就会产生一个认识,法律不能把她怎么样,她就会去继续祸害别人,为了少一些人受到她的祸害,我没有什么可丢脸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2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向阳局长,您知道吗,蔡某明又开启了水之美另外一个项目信诺基金的诈骗,交1000到5000美金,两年静态收益就可以翻五倍,贵局不是在查他吗?他怎么被你们查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开启骗局,又设计成动态和静态模式,到时候受害人报案,你们又说人家是传销参与人。
20241215220958front2_0_7847487_FkIP1GQzbgaNnoSaJQJX4lqRFVgt.jpg
20241215220958front2_0_7847487_FshJ7C5VfrFMh4K7rUXdFXTpmvVr.jpg
20241215220958front2_0_7847487_Fp6UuyIxvyneE_MTOjixeFNJxm4I.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2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这样被骗的,骗子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诈骗盘,不兑现却来宣传非常讲诚信,然后骗取我的钱占为己有,我来报案,你们居然撤案了,还说我是传销参与人,我冤啊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2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15年就这样骗过来的,他们发现这样骗什么事都没有,一个盘崩了就开新局,然后宣传骗子公司非常讲诚信,说存在了20年了,金融市场都做了6年了,马上要上市了,各种洗脑把我的钱骗出来,然后拉黑踢出群就是了。我就这么无辜的一颗韭菜,都处于诈骗盘的最末端了,还要被你们说成是和杨小英这种谎言满天飞,收钱收到手软的人是一样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向阳局长,您贵为局长,请体谅一下受害者的痛苦和无助!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明是个受害人,为啥报案以后这么压抑痛苦啊?!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叫蔡某明德骗子又主动配合李哲水出来行骗了,又开启了信诺基金,让这些人缴纳1000到5000美金,做动态和静态两种模式,做动态的人就故意隐瞒骗子公司的诈骗事实,宣传公司如何如何好,把无辜的人骗进来,骗子又要开始收割韭菜了,已经割了10年的韭菜了,灭绝人性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仅仅是一件关关乎86万的小事,更是一件关乎良知,公平和正义的事,是关乎司法公信力和尊严的事,从15年开始,这群毫无人性的骗子就通过一个又一个项目(先后有拆分盘、电子股、温佩、井喷、稳喷、爆喷、优胜、元宇宙,现在又开启了信诺基金)长达十年时间肆无忌惮地掠夺别人的财产,很多投资人的钱都是来自于贷款,但是骗子根本就不管你的死活,他们伪装成诈骗公司的粉丝,用炉火纯青的话术吞掉你贷款的钱,比如我,骗子知道我不会投资这么多,她们就用愿意垫付投资款,要跟你合作投资,假意愿意赔付,假装自己也在贷款等方式成功把我的钱搬到自己的口袋。这一切通过发布一个个虚假营销信息实施的,等于她们借助了一个空壳就来掠夺别人的财产。事后把人拉黑踢出群就是了。这是多么没有人性的事,骗子制造的是人间地狱。

而我们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也是最弱势的群体,却得不到司法的救助,我都报警2年半了,居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等来了撤案的决定,可想其他维权者有多么艰难了,他们几乎没有人得到司法救助,去法院起诉要说他们参与传销不受保护,去报案要被说成是传销参与人,只能把如此痛苦的经历压抑在心中。而且骗子都是身边熟悉的人,她们每天都要看着这些骗子在眼前晃荡却无能为力,这是多么的绝望和无助。

顺庆分局的警察们,我都在你们那面前痛哭流涕好多次了,你们也知道我是无辜的受害者,却要把我认定成和杨小英一样的人。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刑侦的冯鑫尧,你早就知道杨小英和李莉琼她们侵吞了我的投资款却说她们把分给够了的不构成骗。你说这话是秉持你身为警察的职业道德和良知说的吗?你在电话里答应我要查实我提出的那些问题,却一再的敷衍我,糊弄我,你们连资金去向都不敢给我看,撤案决定都要把顺庆区检察院拉出来背锅,你们这样办案损害的是司法的形象。

我虽然弱小,但是也有责任捍卫法律的尊严。

发表于 2024-12-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反映问题已收悉。2024年7月,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建议,经分局合议逐级报请市局、省厅复核,决定撤销“成某静被诈骗案”,并根据现有调查证据将该案立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办。目前,我局已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4-12-1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反映问题已收悉。2024年7月,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建议,经分局合议逐级报请市局、省厅复核,决定撤销“成某静被诈骗案”,并根据现有调查证据将该案立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办。目前,我局已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4-12-1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严厉打击诈骗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7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公安发言人 发表于 2024-12-17 10:18
网友你好,反映问题已收悉。2024年7月,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建议,经分局合议逐级报请市局、省厅复核,决定 ...

太搞笑了,我的钱被李莉琼、杨小英拿到自己包包里去了,你们通过决定就撤案了,又没有依据法律和证据撤案,请你们出具书面说明,撤案理由和法律依据,而不是合议撤案,你们合议我又没有在场,谁知道你们为啥撤案,我要求举行听证会进行说明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