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都清楚的记得,想必对方律师更应该记得,应为法官的语气很是明显,开庭前大声问对方律师:起诉状读过没有,读不读得懂?开庭后又连问两次。其实我的诉讼目的很明确,甚至说道愿意默认败诉,希望能解决问题的份上。庭审要结束的时候,法官建议中心医院牵头,组织相关公司共同解决问题,判决书还是写被告胜诉。对方也是网友所说的那样,他们管不了公司,法官说,他们还想不想和你们继续合作?我的理解,法官的意思是你是甲方,只有乙方讨好你,听你的。也正如网友所说,劳动者没有社保是个普遍现象,所以法官判案还要考虑社会稳定和谐因素。民不告官不究,既然告了,法官为难了,所以一直主张协商解决。劳动仲裁也是主张调解,劳动仲裁部门更清楚用工现状。所以医院代表说要请示领导时,仲裁庭当庭叫马上打电话请示。很多人说我一根筋,其实一根筋的是巴中市中心医院。本来一个很容易解决也于情于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宁愿面子不要,也要让别人无路可走,到处呼号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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