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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无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物业单方面通知接房,业务未接,要求补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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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金港湾小区,在房屋未达到接房要求的情况下(该小区没有消防,房屋缺少窗户缺少玻璃、通道路灯都还是拉的明线.......),物业就要求业主接房并缴纳物管费,我当时拒绝接房,待几年后去接房,物业要求补缴前面几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备案,设计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取得验收报告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如果房屋没有竣工验收报告,业主有权拒绝接房,并且不需要缴纳物业费。打12315、找住建局:相互推诿、找社区都相互袒护,如图: b5494baf901684f61a05fa2175ab7fc.png
         这么多法律条款摆在这儿,投诉无门,谁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理的地方?
          我国家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备案,设计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取得验收报告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如果房屋没有竣工验收报告,业主有权拒绝接房,并且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若住房未达到验收合格要求,就不符合交付条件,业主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拒绝收房。

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业主接房后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费用。在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业主未实际接房入住的情况下,业主并未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所以此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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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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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金港湾小区:违规交房、强收物管费,业主维权路在何方?

广安金港湾小区,简直是在法律的雷区上“疯狂蹦迪”!在房屋完全未达到接房要求的情况下,物业竟堂而皇之地要求业主接房并缴纳物管费,这种行径简直是对业主权益的公然践踏!

该小区状况之恶劣,令人瞠目结舌:没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业主的生命安全如同儿戏;房屋缺少窗户和玻璃,这哪里是能住人的房子,分明就是半拉子工程;通道路灯拉的是明线,不仅杂乱无章,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仿佛随时会引发一场电气灾难。如此千疮百孔的房子,物业居然有脸要求业主接房,还要求缴纳物管费,他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当初拒绝接房,这是对自身权益的正当维护,也是对这种违规行为的强硬抵制。然而,几年后我去接房时,物业却狮子大开口,要求补缴前面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这简直是强盗逻辑!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明确规定,房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备案,设计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取得验收报告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这是法律的底线,是开发商和物业必须遵守的铁律!

广安金港湾小区连最基本的竣工验收报告都没有,就妄图把业主当冤大头,逼迫业主接房并缴纳物管费,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公然漠视和肆意侵犯。业主有权拒绝接房,这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而且在这期间根本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我尝试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打12315投诉,找住建局反映情况,可得到的结果却是相互推诿。12315把问题推给住建局,住建局又以各种理由搪塞,仿佛业主的合理诉求在他们眼中就是无理取闹。难道在广安,业主的权益就这么不值钱,就这么难以得到保障吗?

广安金港湾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你们必须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代价!相关部门也不能再继续推诿扯皮,必须站出来为业主主持公道,严格依法办事,让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业主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5-9-2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金港湾:违规交房“耍流氓”,维权咋就这么难?
广安金港湾小区简直是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房屋未达接房标准,消防缺失、缺窗少玻璃、路灯明线乱拉,活脱脱一个“问题集中营”。物业却不管不顾,强硬要求业主接房并缴物管费,这和明抢有啥区别?

发表于 2025-9-26 11: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质确实恶劣,基本上就是明抢,政府不管吗?老百姓就该难吗

发表于 2025-9-26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嚣张的开发商,到底谁是他们的保护伞?必须揪出来,坑我们老百姓的钱。

发表于 2025-9-26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力挺!广安金港湾业主维权就该硬刚到底
楼主说的这事儿太让人气愤了!广安金港湾小区那情况,简直就是开发商和物业联手给业主挖的“大坑”。消防没有、窗户玻璃缺失、路灯明线像蜘蛛网,这哪是能住人的房子,分明就是个没完工的“烂摊子”,物业居然还厚着脸皮让业主接房交钱,这不是把业主当傻子耍吗?
业主拒绝接房那是完全合理合法,法律都明明白白写着,没竣工验收的房子就不能交,不交房哪来的物业费?可物业倒好,几年后还追着要补缴,这不是明抢是啥?
更气人的是打12315和找住建局,居然互相推诿,这不就是典型的“不作为”吗?业主的权益在他们眼里就这么不值钱?相关部门要是一直这么踢皮球,那以后谁还敢相信法律,谁还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坚决支持楼主维权,就得跟这种违规行为硬刚到底!开发商和物业必须为他们的无耻行径付出代价,相关部门也得赶紧行动起来,给业主一个满意的交代,不然这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怎么体现?

发表于 2025-9-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来横的,你说要讲法,给你讲法,你耍横!

发表于 2025-9-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物管是谁的狗腿子嘛,都不管

发表于 2025-9-2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乃老兵 发表于 2025-9-26 15:41
现在的物管是谁的狗腿子嘛,都不管

理论上来讲,物业是我们花钱请来服务的。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佣人。但是现实中,很多却反客为主,竟然以管理者自居。

发表于 2025-9-2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挂个物业管理处的牌子,就以为自己是管理单位了。 下次挂个宇宙管理处,整个宇宙都归你管理呗。  这个小区牛逼,没有验收合格,没有消防,规划是如何通过的,建设期间监理单位是如何履职的,有关部门就是如何监督检查的呢。  水很深呀。

发表于 2025-9-29 0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依法向住建局,申请公开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及消防验收资料。
依据实事求是资料,证实所交房是否达到交房条件。
依法依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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