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华蓥山经开区石材以21.2元/吨 的市场价高调成交,溢价率狂飙250%时,广安港通港大道的3.7万立方米高附加值砂岩,却以27.53万元 的“白菜价”悄然易主,折算单价仅7.44元/方(1方2.5吨),不足市场价的1%!一边是国资公开拍卖的增值神话,一边是疑似“定向输送”的暗箱操作,这场发生在同一座城市的资源交易,为何上演“冰火两重天”?27万背后,究竟是监管失察的“乌龙”,还是利益集团精心编织的“合法掠夺”网络?
一、27万vs2586万,同城同资源为何天壤之别?
1、价格对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华蓥山经开区项目 (2025年公开拍卖):
72.84万立方米普通建筑石方(约122万吨),以21.2元/吨 成交,总价值2586万元 ,溢价率超250%。这一结果印证了国有资源通过市场化竞价实现增值的可行性。
广安港通港大道项目 (2025年协议转让):
3.7万立方米饰面用砂岩荒料(可加工成装饰石材,价值远高于普通石料),仅以27.53万元成交。若按荒料量2.5万立方米、密2.6吨/立方米计算,总重量约6.5万吨,折算单价 0.74元/吨——不足华蓥山项目的 3.5% ,更是市场价(100元/吨)的 0.74% !
同时,该项目内的砂岩,在2024年已揭完盖山,并被非法开采销售,被举报后停工,现该项目内的砂岩何来砂岩荒料,完全是一坨高价值的“腰柳肉”,却被当成荒料低价处理,作为砂石行业人看来,就是经开区自规局做空国有砂石矿资源。
市场价值测算 :
同类饰面用砂岩荒料市场价普遍为 100-150元/吨 ,仅2.5万立方米荒料的市场价值就应达 2500万-3750万元 ,而港通港项目成交价仅为其 1% ,相当于“白送”后倒贴运输费!
2、资源质量:优者贱卖,劣者高卖?
华蓥山经开区的石方,抗压强度15-60MPa,仅适用于路基填充等低附加值场景。
而作为广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港通港砂岩,经地勘报告确认(未公开全文)为高纯度饰面用荒料,可直接加工成大理石板材,广泛用于高端建筑装饰,经济价值远超普通石料。
品质越优,价格越低!这一违背市场规律的“倒挂”,难道是资源评估师集体“失明”,还是有人刻意混淆资源类型以掩盖真相?
为何港通港项目不敢像华蓥山一样公开挂牌竞价?是否担心市场竞争暴露真实价值?
若地勘报告显示为“普通石料”,为何受让方在成交后立即申请“饰面用荒料开采许可”(疑似为后续盗采铺路)
二、从“评估造假”到“限时开采”的连环陷阱“黑箱”
1、评估环节:谁在“量身定制”低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国有资产转让前必须经独立第三方评估并备案 。但港通港项目至今未公开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方法及关键参数(如荒料率、市场询价依据),仅以“地勘单位初步勘查结果”搪塞,涉嫌“先定价后评估”的逆向操作。
对比2024年广东英德市同类砂岩矿EPC项目(储量5万立方米),经公开评估后成交价 1.72亿元 ,单价达 344元/吨 ——是港通港项目的 465倍 !同样的资源,为何在广安就成了“白菜价”?
2、交易规则:为“特定方”量身打造?
动态报价设限:
竞价系统设置 0.1万元加价幅度 ,且未设保留价(底价即为成交价)。按此规则,即使只有1家企业报名,也可“底价成交”,完全失去竞价意义。
资质门槛“放水”:
受让方仅需满足“中国大陆法人”即可,无开采资质、环保信用、资金实力等硬性要求,为“空壳公司”“皮包公司”量身定制入场券。
150天“极限工期”:
要求受让方在5个月内完成开采,远超行业正常工期(1万立方米荒料需6-12个月),中标企业四川嘉皓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嘉皓宏公司)从无矿山或岩石开采阅历,而该项砂石开采居然有莫某川来背后主谋,竟与轰动一时的广安某大道砂石案缠绕不清。这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则是在暗示受让方“无需合规开采”,为 超量盗采、破坏性开采 埋下伏笔——反正工期紧张,“盗采部分”可伪装成“施工废料”蒙混过关。
3、监管默许:自规局为何“选择性失明”?
广安市自规局经开区分局 (项目处置主体)作为国有资源监管部门,存在三大失职,未参照华蓥山项目的成功经验采用公开竞价;对受让方资质审核流于形式;2024年曾收到港通港大道周边“盗采砂岩”举报,却未立案调查,反而加速推进“合法转让”——这究竟是“巧合”,还是“保护伞”在行动?
程序漏洞不是“失误”,而是精心设计的“掠夺通道”。当评估、交易、监管层层失守,国有资产便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三、国资流失链:谁在“合法分赃”?
1、2400万国资“蒸发”,流向何方?
按市场价2500万元计算,港通港项目造成国资直接流失2472.47万元 (2500万-27.53万)。这笔巨款若用于民生,可建设2所乡镇小学、50公里农村公路,或为1000名低保户发放3年救助金——却被以“合法”名义转入少数人腰包!
2、利益链解剖:从评估师到监管者的“共舞”
评估方:未公开名称,疑似与处置方存在利益关联;
处置方:广安市自规局经开区分局,作为直接责任单位,对价格异常、程序违规视而不见,是否存在“权力寻租”?
受让方:中标企业信息至今未公示,有网友爆料疑似与“涉广安某大道案的莫某川”有关——莫某川逃脱处罚后,却能“换马甲”参与国资项目,背后是否有“保护伞”?
资金流向:27.53万元“象征性”成交款是否进入国库?还是通过“违约金”“补偿金”等名义回流至关联账户?
当“合法转让”沦为盗采的“遮羞布”,当监管者与掠夺者“握手言和”,法律的尊严、国资的安全、生态的底线,都成了这场“分赃游戏”的牺牲品!
四、必须追责的“四宗罪”与三大诉求
1、涉案者难逃的“四宗罪”
自规局未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违反《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评估、交易环节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需彻查资金流向及关联交易;若受让方已开始超量开采,涉嫌违反《刑法》第343条,处置方构成“共犯”;对盗采举报置之不理,违反《矿产资源法》第39条“监管责任”。
2、人民群众的三大怒吼
立即冻结交易,启动省级调查,请要四川省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厅成立联合专案组,全面审计评估流程、交易记录、资金去向,公开所有涉案人员名单;
重估资源价值,追回流失国资。由第三方机构(非广安本地)重新评估港通港砂岩价值,按市场价补足差额,并处受让方1-5倍罚款 ;
彻查保护伞,重塑监管体系。对2023-2025年广安所有砂石资源转让项目“回头看”,清除自规、国资系统内的“内鬼”,建立“评估-竞价-监管-审计”全流程公开机制!
27万“贱卖”国资不是小事,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某些干部“崽卖爷田心不疼”的冷漠,照出了利益集团“合法掠夺”的嚣张,更照出了基层监管的千疮百孔。若不彻查严惩,今天流失的是2400万砂岩,明天流失的可能是24亿煤矿、240亿土地!人民期待一个答案:谁在掏空国家?谁在背叛人民?
(本文数据均源自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山经开区官网及行业公开报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