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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博正义

[群众呼声] 关于督促武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瑞见采取拘押措施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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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络上丑化他曾经的“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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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段唤吐 发表于 2025-10-17 10:03
从邓某学到唐某见:一场围绕“光环人物”的质疑与追问

以文某明为首的犯罪团发表数篇在网络上直指司法 ...

一句话有您卵事。唐见娃该不该为数亿元非息负责?

发表于 2025-10-17 17: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7 1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底黑字,鲜章烙印。那一样少了?唐瑞见吸收公共存款罪。

发表于 2025-10-17 2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渠江大河鱼这位网民,你社会气息又来了,而且还无素质了,简直出口成赃。意思是网上只能你说,别人就不能评论你,太霸道了。唉!算了,黑恶势力我惹不起,我闪!

发表于 2025-10-17 2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 发表于 2025-10-17 20:46
渠江大河鱼这位网民,你社会气息又来了,而且还无素质了,简直出口成赃。意思是网上只能你说,别人就不能评 ...

大家都是吃瓜群众,唐见娃差200余人的钱。非吸该不该负责?

发表于 2025-10-17 2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华锋水泥今天的问题就是唐见娃一手遭成的。经营无道,祸害一方。

发表于 2025-10-17 21: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哀声怨道,唐见娃那套巴戏,玩不转了。趟地下趟得平?这次取保候审看谁来担责。反正出门就是遇到债主,都是些黑社会。
发表于 2025-10-19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9 2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段唤吐 发表于 2025-10-17 10:03
从邓某学到唐某见:一场围绕“光环人物”的质疑与追问

以文某明为首的犯罪团发表数篇在网络上直指司法 ...

曾经也这样网暴曾经的“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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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0 0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20 1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博正义 发表于 2025-10-20 09:11
见娃儿本事还是高,至今还在外面。

冒用姓名举报触红线:一场背离监督初衷的法律闹剧

2025年10月15日21时21分,网友“博正义”在麻辣社区论坛“群众呼声”板块,发布了一份题为《督促武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瑞见采取拘押措施的函》,引发公众关注。这份以“债权人代表”名义发出的函件,本应是公民监督公权力的体现,却因背后隐藏的“冒用姓名”操作,沦为触碰法律红线的闹剧。

函件中详细罗列了案件脉络:2014年唐瑞见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前锋区公安局立案调查,关押2个月后取保候审,案件后移交武胜县公安局;2025年7月19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异地管辖,8月18日武胜县公安局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案件移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2日检察院告知债权人“异地管辖文件未下达”,3天后却突然通知唐瑞见已被取保候审。函件以此为由,认为检察院仓促取保候审违背程序审慎原则,恳请依法采取拘押措施。

然而,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不知情。经调查核实,此前文某明曾就此事实名举报过,但内容已被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确认不实并不予受理。此后,文某拟再次在网络发布举报信,竟擅自将张某忠的姓名代写为“举报人”,上演了一出未经允许的“署名游戏”。

这种冒用行为绝非“小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径。从民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文某明在张某忠完全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盗用其姓名,已构成对张某忠姓名权的侵犯,张某忠有权要求其文某忠立即停止侵害,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名誉损失或实际损害,还可主张文某明进行民事赔偿。

从刑事与行政层面看,文某明的行为风险更高。已知此前举报内容不实,文某明却仍拟多次在网络上发布上不实的文章(举报信),且冒用他人姓名规避自身责任,主观恶意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若其行为符合“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刑期还可能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即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其发布不实信息、冒用姓名的行为,也可能因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罚款。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举报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其行使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以事实为依据。文某明的操作不仅让无辜的张某忠卷入纠纷,承受社会误解与法律风险,更重复提交不实信息,浪费了紧张的司法与行政资源,削弱了正当举报的公信力,并还严重对威严的党纪国法、法律法规亵渎和挑衅。合法举报、错告与故意捏造事实的不实举报,在法律层面有着明确界限,任何逾越界限的行为都需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被冒用姓名的张某忠,法律也给出了清晰的维权路径。他可先收集包含自己姓名的举报信截图、证明不知情的沟通记录等证据,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文某的冒用及不实举报行为展开调查;同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文某承担名誉损害赔偿、公开澄清等民事责任,全方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场由“冒用姓名举报”引发的风波,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举报不是随心所欲的“泄愤工具”,更不是肆意冒用他人身份的“冒险游戏”。文某的行为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仅一步之遥,其教训清晰表明,公民行使权利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任何试图“钻空子”“耍手段”的违法行径,最终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必然背离监督公权、维护正义的初衷。

发表于 2025-10-20 1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博正义 发表于 2025-10-20 09:11
见娃儿本事还是高,至今还在外面。

能量大呀!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不知情。经调查核实,此前文某明曾就此事实名举报过,但内容已被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确认不实并不予受理。此后,文某拟再次在网络发布举报信,竟擅自将张某忠的姓名代写为“举报人”,上演了一出未经允许的“署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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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0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武胜检察院工作人员,企图制造谣言,小心,莫为了挣几万块帖子费,抓进去了哦,张永忠录了音的哟。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0 1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LV1路人,你挣你的钱,不要过火,冒充武胜检察院工作人员,这是犯罪的哟。不要过份。

发表于 2025-10-20 13: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 发表于 2025-10-20 10:18
能量大呀!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 ...

打击报复那套少来!11年不审,又二次取保候审

发表于 2025-10-20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 发表于 2025-10-20 10:18
能量大呀!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 ...

您敢说?是那个检察官?什么叫取保候审?现在是11年前的事情,检察院2025年9月二次取保候审。谁定的?

发表于 2025-10-20 14: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 发表于 2025-10-20 10:18
能量大呀!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 ...

唐瑞见与黑社会斗殴,满城尽带黄金甲。又来找个债权人,他敢说不球要债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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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14: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拓窖蔡 发表于 2025-10-20 10:18
能量大呀!这份看似理直气壮的监督函,却存在致命漏洞——“举报人”之一的张某忠,对自己被列为举报人毫 ...

检察院,唐瑞见又在转移财产了。债权人打六折!

发表于 2025-10-20 14: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得急的,6折在打6折。检察院二次取保候审,还想让唐瑞见愿望得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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